葫芦岛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经验获推广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21:07:13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一面加强基础建设,一面加强海洋环境监督管理,辽宁省葫芦岛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不断得到强化。日前,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在相关会议上推广了他们的工作经验。

在体制机制上,该市建立了海洋工程和倾废环保监管分级责任制及其相应的运行机制,沿海县 (市)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海洋工程、海洋倾废以及近岸海域生态保护和总量控制等海洋环境保护的监管工作,分工明确,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体制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加强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专门成立了由环保、海域、海监、渔业等科室组成的项目审查小组,对用海项目进行认真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审批程序。做到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不批,不经过专家环评的不批,不经过听证的不批,破坏海洋环境的不批。与此同时,项目施工与监测同步进行,对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监测、监督,落实项目建设中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逐步实现系统化监管;项目推进与案件查处同时进行,有效地控制了各类工程建设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污染损害。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站积极开展海洋环境监测业务,因成绩优异,在2006年即被国家海洋局评选为地级市海洋环境监测示范站,2010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海洋局授予了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并于2010年通过了计量认证复评审,监测资质在2007年五大类64项参数的基础上扩大到五大类82项参数,环境监测能力获得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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