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生态保护:让美丽海岛更有味

来源:舟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21:12:15 

近来,从报上得知,我市一些乡村为了改善村容村貌实施农居房外墙美化工程,喷涂油漆后绘制不同风格的图案或统一色彩,以展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新面貌、新气象。我们的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为了改善人居环境,体现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可谓煞费苦心,精神着实可佳。但笔者认为,开展新农村建设特别是美丽海岛建设,不仅要改善村容村貌,更要注重和加强文化生态保护,绘新画更要护老画。
文化生态是一种历史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和价值的文化形态,是物质文化遗产(古建筑、历史街区、乡镇古民居、历史遗迹、文物等)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口头传说、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礼仪、节庆等)相互依存,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协调发展的人居文化环境。中国的古人是特别重视营造人居文化环境的,这在很多古诗词中可以得到反映,清代尚书曹文埴曾经这样描述乡村景色:“青山云外深,白屋烟中出。双溪左右环,群木高下密。曲径如弯弓,连墙若比栉……”诗情画意中,道出了古村落的优美,向人们展示了一幅清新淡雅的村落美景水墨画长卷。如此美丽画卷难道不值得精心守护?
曾有人比喻说:“建筑是凝固的音乐。 ”也有人说:“建筑是固体的文化。 ”传统建筑是一个地域的历史证物,是标志着一个地方成长发展的印迹,对当地社会变迁具有符号性的意义。古民居的保护和利用是对人类文明的保护、继承、延续和发展,是地域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进步的综合体现,是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居住环境改造或住房改造中,要特别注意保护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历史名镇、名村、古城墙、古街巷及成片传统民居布局的完整性,决不允许大拆大改,使祖辈世代延续积淀的宝贵遗产面目全非,毁于一旦。不能仅仅因为建设而拆掉原来有价值的古民居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拆旧建新,要让古民居成为一道风景。另外还要防止保护性破坏,防止村民因为想要保护但不得法导致其建筑格局等遭到破坏,特别不能将其拆了之后重建。对古建筑、古民居进行维修时,应按照“修旧如旧”、“修旧如真”的原则进行修缮,不得随意拆掉旧材料、以“新”代“旧”、以“洋”代“土”、以“今”代“古”;不得改变原生态文化信息符号的真实性,确保其所蕴涵的历史、艺术和人文、科学价值的完整性。千万不要再出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城市改造的文化悲剧,把“新农村”变为“洋农村”。
中华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上在农村,文化的多样性也在农村,所谓五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广大农村至今保持着极其丰富的历史记忆和根脉,以及各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地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一方水土独特的精神创造和审美创造,是人们乡土情感、亲和力和自豪感的凭藉,是永不过时的文化资源和文化资本,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精神文化财富,是民族历史文化和精神情感之根,是我们建设和谐农村和先进文化得天独厚的根基。开展新农村和美丽海岛建设要重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新农村和美丽海岛建设要保持鲜明的民族特色,保持独特的地域特征,保持优秀的文化传统。
新农村和美丽海岛建设,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文化生态的保护率先列入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将具有文化特色和遗存的村落进行分类,针对性地制定切实的保护方案,使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农村经济同步和协调地进行,避免片面开发带来的人为冲突和损失。对各地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审美价值的古村落要列为保护重点。对规划上具有历史人文价值的村落要整体保护,对具有重要建筑学价值的历史民居要重点保护,对具有重要民俗学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民俗,以及民间音乐、美术、曲艺、舞蹈、戏剧和民间技艺,要分门别类地从民俗学和艺术学角度制定保护方案和措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海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一次意义重大的历史性的跨越,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追求经济建设、民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面进步与全面发展。文化生态保护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规模的建设中,文化生态保护不仅不能回避,相反首当其冲,文化生态保护做得如何,攸关着最终实现新农村和美丽海岛的精神内涵。希望在新农村和美丽海岛建设中,各级党委政府能切实地重视文化建设和文化保护,重视文化的多样性,重视文化生态,牢牢抓住它,不要叫它从我们手中失掉。否则,数千年的历史文化将从我们的脚下失去,新农村和美丽海岛先进文化的建设也就无所凭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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