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海监总队《关于开展海监执法工作督促检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中国海监北海、东海、南海总队于10月中旬~10月底对本海区地方海监机构的海监执法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通过督查,各海区海监总队对本海区“海盾2007”专项执法行动、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执法、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及专项执法、海监队伍建设和海监执法示范活动的开展情况有了全面了解。在掌握今年本海区海监执法工作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各海区总队将更好地履行其监督检查、协调指导的职能和作用。
接到通知后,各海区海监总队均成立了由本海区总队领导任组长的检查小组,并立即在辖区内开展了执法工作督促检查活动。
中国海监北海总队派出由北海总队总队长任组长的检查组,根据《北海区海监执法工作检查方案》,依次对中国海监辽宁省总队、大连市支队、天津市总队、塘沽区支队、河北省总队、唐山市支队、山东省总队、烟台市支队和青岛市支队进行了督查。由中国海监东海总队领导、中国海监东海总队执法一处及下属支队负责人组成的督查组,对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浙江省总队、福建省总队和上海、南通、盐城、连云港、福州、厦门、宁波、舟山市支队进行了督查。由中国海监南海总队领导任组长、监督指导处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检查组,行程3500多公里,对辖区内两省一区3个省级总队、7个市级支队开展了督促检查。
各海区督促检查工作主要采取举行座谈、听取工作汇报、检查材料的形式进行。北海、东海、南海检查组在听取执法工作汇报,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查阅案件卷宗、专项执法检查档案、养殖用海普查登记资料和执法示范活动的规章制度资料的基础上,向本海区地方海监机构具体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就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座谈,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还对下辖各海监队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讲评。其中,北海检查组还将检查的内容以表格的形式进行了细化,并增加了量化检查考核指标,在保证督促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上,为下一步开展示范队伍绩效考评工作开展了有益的尝试。
从督查结果来看,各海区年度海监执法工作计划执行和执法任务完成情况较好,海监案卷、档案和普查登记资料的质量良好,海监执法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较为完备。
北海区三省一市“海盾2007”专项执法行动和海洋工程专项执法开展顺利,养殖用海专项执法取得初步成果,执法示范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北海区海监执法工作协调机制》逐步落实。北海区各级海监机构普遍重视和加强海监队伍的整体建设,加强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执法办案的能力水平越来越高,执法经验日益丰富,执法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东海区各海监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得到加强,海监队伍建设和海监执法示范活动不断深入,执法装备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南海区认真组织开展“海盾”专项执法行动、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执法、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及专项执法,均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成绩。
同时,在督查中,各海区海监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也突显出来。例如,海监机构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不平衡,个别单位未能按时完成“海盾2007”专项执法行动和海监执法示范活动要求的行政检查和案件查办任务;某些地方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进展比较缓慢,没有达到时间节点的工作目标等。
针对这些不足之处,各海区检查组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表示将在整改过程中给予指导和帮助,切实推进本海区海监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实现全国各级海监队伍均衡、快速发展。
接到通知后,各海区海监总队均成立了由本海区总队领导任组长的检查小组,并立即在辖区内开展了执法工作督促检查活动。
中国海监北海总队派出由北海总队总队长任组长的检查组,根据《北海区海监执法工作检查方案》,依次对中国海监辽宁省总队、大连市支队、天津市总队、塘沽区支队、河北省总队、唐山市支队、山东省总队、烟台市支队和青岛市支队进行了督查。由中国海监东海总队领导、中国海监东海总队执法一处及下属支队负责人组成的督查组,对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浙江省总队、福建省总队和上海、南通、盐城、连云港、福州、厦门、宁波、舟山市支队进行了督查。由中国海监南海总队领导任组长、监督指导处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检查组,行程3500多公里,对辖区内两省一区3个省级总队、7个市级支队开展了督促检查。
各海区督促检查工作主要采取举行座谈、听取工作汇报、检查材料的形式进行。北海、东海、南海检查组在听取执法工作汇报,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查阅案件卷宗、专项执法检查档案、养殖用海普查登记资料和执法示范活动的规章制度资料的基础上,向本海区地方海监机构具体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就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座谈,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还对下辖各海监队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讲评。其中,北海检查组还将检查的内容以表格的形式进行了细化,并增加了量化检查考核指标,在保证督促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上,为下一步开展示范队伍绩效考评工作开展了有益的尝试。
从督查结果来看,各海区年度海监执法工作计划执行和执法任务完成情况较好,海监案卷、档案和普查登记资料的质量良好,海监执法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较为完备。
北海区三省一市“海盾2007”专项执法行动和海洋工程专项执法开展顺利,养殖用海专项执法取得初步成果,执法示范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北海区海监执法工作协调机制》逐步落实。北海区各级海监机构普遍重视和加强海监队伍的整体建设,加强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执法办案的能力水平越来越高,执法经验日益丰富,执法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东海区各海监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得到加强,海监队伍建设和海监执法示范活动不断深入,执法装备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南海区认真组织开展“海盾”专项执法行动、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执法、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及专项执法,均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成绩。
同时,在督查中,各海区海监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也突显出来。例如,海监机构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不平衡,个别单位未能按时完成“海盾2007”专项执法行动和海监执法示范活动要求的行政检查和案件查办任务;某些地方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进展比较缓慢,没有达到时间节点的工作目标等。
针对这些不足之处,各海区检查组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表示将在整改过程中给予指导和帮助,切实推进本海区海监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实现全国各级海监队伍均衡、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