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国际合作 推动海洋事业发展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21:30:23 

近年来,国际政治关系中的涉海因素逐渐增多,各国越来越关注海洋权益的维护和拓展。“十一五”期间,我国积极开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与海洋国际合作工作,为推动海洋事业的发展谱写出新时代的绚丽篇章。

坚定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近年来我国周边海上局势基本稳定,但海洋权益依然面临复杂的形势。“十一五”期间,我国在维护海洋权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密切关注国际国内海洋形势,组织开展维护海洋权益的法理、政策和热点问题研究。针对有关国家侵犯我岛礁主权、海域管辖权、资源开发权等非法行为,及时研究并提出建议供上级部门决策参考。稳步推动同周边国家就海洋问题进行谈判和磋商,有效维护了我国海洋权益。

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权益维护工作取得重要成果。针对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问题,我国向联合国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确定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重申了我国东海大陆架自然延伸至冲绳海槽的主张。针对日本划界案中冲之鸟礁区块向联合国提交了外交照会,针对越南和马来西亚外大陆架划界案侵犯我国海洋权益的情况,严正申明了我国的立场以及主张。

中国海监实现了对全部管辖海域的定期维权巡航执法。自2007年起,中国海监在全部管辖海域开展定期维权巡航工作。巡航执法范围北起鸭绿江口,南至曾母暗沙,东至冲绳海槽附近,充分体现了我国主权和管辖权。

双边国际合作如火如荼

“十一五”期间,我国重点开展了与周边国家的海洋国际合作与交流,同时进一步拓展了与世界海洋大国的海洋领域合作。

我国与周边国家在海洋领域的合作成效显著。200711月,国家海洋局与印尼海洋与渔业部签署了部门间海洋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20096月,与马来西亚科技创新部签署了政府间海洋科技合作协议。在上述合作框架下,签署了研究机构间的合作协议或计划,有力地推动了海上联合调查项目的开展。国家海洋局分别与印尼海洋与渔业部、马来西亚科技创新部召开了首届海洋领域合作联委会会议,成功举办了四届中印尼海洋科技研讨会,一届中马海洋科技研讨会,与泰国召开了两届海洋科技研讨会。国家海洋局与印尼海洋与渔业部共建的中印尼海洋与气候变化联合研究中心于2010514在雅加达正式成立并运行,成为海洋与气候研究和人才培训的中心。2008年重新签署了 《中韩海洋科学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深化了双方合作,与韩国海洋警察厅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监总队和大韩民国海洋警察厅合作谅解备忘录》,密切了两国海上执法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我国与世界海洋大国的海洋领域合作进一步拓展。2007年,中美双方举办了海洋政策论坛200810月举办了中美海洋科学论坛,促进了双方对海洋科技政策、计划以及当今国际海洋热点和前沿科学问题的探讨。200912月,中美第六次续签了 《中国国家海洋局和美国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海洋与渔业科学技术合作议定书》。

为落实中俄政府间海洋领域合作协议,国家海洋局与俄罗斯自然资源部已召开了3次联合工作组会议,2009年举办了首届中俄海洋科学研讨会,2010年完成了中俄海洋合作调查研究第一次调查任务。201010月,国家海洋局与欧盟海洋与渔业总司分别代表双方政府签署了政府间 《关于在海洋综合管理方面建立高层对话机制的谅解备忘录》,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欧盟理事会主席范龙佩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出席了签字仪式。20109月,冰岛总统奥拉维尔·格里姆松率团访问了中国极地研究中心,我国与冰岛有关部门就海洋与极地领域的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工作

多年来,我国一直积极参与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的工作,并在海委会事务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组团参加了历年海委会大会、执理会、教科文组织海洋部长论坛等相关会议。2009年,在北京成功举办了海委会国际海洋资料交换委员会第20届大会。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司长张占海当选海委会西太分委会主席,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名誉主任林绍花当选全球海洋观测系统政府间委员会主席。我国积极推动西太分委会项目结构改革,推出了西太平洋海域海洋灾害对气候变化的响应等以我为主开展的地区合作项目,为我国进一步参与西太海洋事务奠定了基础。20109月,第33届世界海洋和平大会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成立50周年庆典在北京召开。来自30个国家、12个国际组织的300余名代表围绕海洋与气候变化、海洋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以及沿海城市发展面临的挑战进行了交流与研讨。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会见了参会代表,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桑国卫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辞。

我国积极参与《伦敦公约》及1996年议定书的科学研究和法律工作,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陈越从2008~2010年当选 《伦敦公约》缔约方会议主席,体现了我国对国际海洋事务的深入参与。

我国积极参与涉海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和计划,努力承担国际义务。我国申请建立了海委会-世界气象组织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中心、亚太经合组织海洋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与培训中心、海委会海洋动力学与气候变化研究与培训中心、国际海洋学院西太区域中心等国际组织的在华机构,积极开展以上述中心为依托的国际合作研究与技术培训。

扎实开展技术援助项目

我国积极开展国际技术援助项目,在加强地方海洋管理、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中国南部沿海生物多样性管理项目顺利开展。中国南部沿海生物多样性管理项目由全球环境基金资助、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执行、国家海洋局具体实施。项目与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等5省(区)形成伙伴关系,在浙江南麂列岛、福建—广东的东山—南澳、广西北海和海南三亚建立了项目示范区。项目通过采取创新性和适应性的海洋保护区和海岸带综合管理方法,减轻和防止了对海岸带生态系统完整性造成的威胁。

东亚海环境管理伙伴关系计划是我国参与的重要地区性国际组织。东亚海计划顺利完成了二期(2000~2008年)工作,并成功打造了厦门海岸带综合管理示范区。厦门经验不仅为提升广大沿海地区海岸带综合管理水平、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贡献,而且在东亚海地区也得到了广泛推广。

由全球环境基金资助,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实施的黄海大海洋生态系项目圆满完成。项目对黄海地区进行了历史资料的收集和跨界诊断分析,组织实施了中韩联合调查航次,制定了旨在促进黄海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黄海战略性行动计划,开展了多营养级混合养殖模式的研究、示范与推广,有力地推动了黄海地区海水养殖业的科学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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