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拟首批开发30个无人岛

来源:解放日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21:34:14 

我国《海岛保护法》正式出台后的浙江首批30个可开发无人岛名录日前已上报省政府。这一动向与浙江加快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尽快落实国家海洋局2008年发布的拉动内需 “海十条”有关。“海十条”中明确了有关单位和个人可按照规划开发利用无人岛的相关政策。但是,开发无人岛名录何时批复、有多少能批复,都是未知数。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海洋利用规划处处长顾子江透露,这30个无人岛散布于甬、温、舟、台等地区,多规划为垃圾处理、仓储物流和旅游开发。另据了解,首批名录一旦公布,社会各界人士有望申请海岛使用权,但相关审批管理文件以及如何取得海岛使用权、使用年限等诸多细则仍在制定中。

旅游开发反而乏人问津

在已上报海岛中,以舟山为最多。舟山无居民海岛有1160个,可开发利用的有300多个。从近期开发角度,舟山先上报了10个海岛的规划方案。记者专门采访了舟山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处副处长倪定康,请他为备受关注的浙无人岛开发撩开面纱。

舟山上报的10个岛中,4个为旅游开发,4个为交通运输,1个为公共服务,还有1个为工业开发。其中面积最大的是22.99公顷的团鸡山岛,距定海区仅2公里。该岛上目前堆放了大量经船运输上去的生活垃圾,而它目前已被某民企看上,未来可能会成为一个垃圾焚烧发电厂;面积最小的海岛不足200平方米,被规划为桥墩建设。

与外界猜测恰恰相反,4个面积较大、可供旅游开发的海岛反而乏人问津。倪定康介绍,平心而论,这4个岛上既没有丰富的植被和动物资源,且因属内海,海钓条件也挺牵强。此外,舟山已有凤凰山岛、情人岛和砚瓦山岛等被开发为旅游度假岛,从旅游开发的角度,浙江的海岛远没有广东、海南的优势,“既没有蔚蓝色的海水,搞垂钓的话,也大多是自己圈个海塘,放点鱼进去。”

除团鸡山岛外,其余3个规划为交通运输项目的海岛也被企业垂青,10个岛屿被相中率仅40%。之所以吸引力不足,倪定康分析,一是国家海洋与渔业局规定,可开发利用无人岛严禁围填海,但一般只有通过围填海搞临港工业才能获得较高利润;二是开发无人岛成本远高于陆地,岛上无淡水资源,只能自己铺设淡水管道。上世纪90年代,杭州艺术家朱仁民以不足10万元的价钱买下舟山莲花岛,被称为“中国第一位岛主”,但此后十余年,他投入近5000万元,岛上设施才初具雏形。

漂浮在开发与保护之间

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国家海岛开发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小波,在其刚刚出版的《谁来保卫中国海岛》一书中介绍: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沿海地区掀起了围海造田热潮,上世纪80年代后期,海水养殖业大发展,沿海城乡和港口建设如火如荼。当韩、日等国潜心“造岛”的时候,我国海岛数量却在急剧减少。上世纪90年代我国首次全国海岛资源调查显示,浙江拥有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3061个,占全国海岛总数的43%,但2008年的海岛甄别调查显示,浙江海岛已减少183个。

在《海岛保护法》出台之前,我国无居民海岛普遍存在炸岛炸礁、修建实体连坝岛,其直接后果就是导致海岛不再四面环海,失去了海岛属性。此外,由于各地审批无序、监管不力,对海岛进行掠夺式资源开发泛滥,使一些原本颇具旅游开发潜力的海岛尚未开发就被扼杀在摇篮中,并严重干扰岛上生物的繁衍和生存。

好在去年31日 《海岛保护法》及时实施,使我国广大海岛的保护和开发终于被纳入法制轨道。王小波认为,海洋经济方兴未艾,浙江此次拿出首批可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无可厚非,关键是如何严格按照《海岛保护法》来执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监测与保护研究首席科学家沈新强认为,一部海岛保护的国家级大法尚无法涵盖所有问题,亟待出台可操作的具体细则,“譬如,海岛用作垃圾发电,谁来监控其是否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建议应该成立专门的海域环保机构对海岛开发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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