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莉: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为全省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服务
2009年,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时提出“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蓝色经济成为我国海洋经济的新航标,蓝色成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色调。2010年,“发展海洋经济”首次出现在国家“十二五”规划建议中,蓝色海疆正迎来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
近年来,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建设与管理并行。全省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工作成绩可圈可点,成果丰硕。坚持规划先行,为科学管海用海提供保障;强根固本,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得到提升;加强保护,海洋保护区建设管理提升到新水平;综合整治,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扎实推进;注重环评,不断规范完善环评程序和环境准入机制;依法维权,及时严格查处各类海洋与渔业污染事故,维护了国家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省生态办把“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纳入生态省建设中省长考核市长的目标责任制中,强化绩效考核,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又迈出了重要一步。启动生态补偿费的收缴工作,在全国开创了生态补偿工作的先声。
但与此同时,随着我省打造半岛蓝色经济区等一系列重大战略的实施,沿海开发步伐明显加快,经济发展重心、人口等逐步向沿海地区聚集,海洋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面临严峻挑战。陆源污染防治成果还不稳固,陆域点源、面源污染中总氮、总磷等污染物未得到有效削减,导致海洋氮、磷污染问题凸现,成为了影响近岸海域海水质量的主要因子,对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海洋灾害频发,海上溢油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任务艰巨。同时,涉海部门之间环境管理协调不足、缺乏联动,排污标准和政策措施衔接不到位难以适应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的新特点和新要求。
“蓝色经济”的呼声日益高涨,人们对海洋环境质量现状的关注与日俱增。海洋与渔业经济是蓝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是全省海洋与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环保先行,建立环保联动机制,齐抓共管,综合协调,做好环保工作为全省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成为当务之急。
完善全省海洋与渔业环保联动机制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主要表现在加、减、乘、除四个方面:
第一,完善联动机制是加强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需要。蓝色经济是海陆统筹,海陆一体化协调发展的经济,高度重视海洋资源环境的保护,强调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把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放在首要的位置。海洋自身是一个遵循生态平衡规律的生态系统,海洋的流动性使其生态环境比陆地更加脆弱,环保管理难度更大。人类已饱尝陆地生态环境恶化的苦果,当发展的目光聚焦到人类文明的摇篮时,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责任和心声。只有完善各涉海部门的环保联动机制才能最大限度、最高效率地提高环保力度,达到联防联控的目的。
第二,完善联动机制是减少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污染排放的需要。“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在减排指标选择上,适当增加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因子,将主要污染物由两项扩大到四项,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陆源污染物控制不到位,标准不严格,排海后就成为近岸海域污染的主凶。海洋与渔业、环保部门互相监督,联控联防,从严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能达到削减近岸海域污染负荷的目的。
第三,完善联动机制是海洋与渔业经济乘上环境保护风帆的需要。与传统海洋经济相比,蓝色经济表现为较强的综合竞争力,是以海洋、临港、涉海产业发达为特征,以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以区域优势产业为特色,以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为目标。各涉海部门通过联防联控,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我们才能在此基础上调整养殖结构和布局,发展生态养殖、无公害养殖,更大程度的减少海水养殖污染,推动海洋与渔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四,完善联动机制是除去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陈规旧观的需要。过去海洋经济的发展中,海是海、陆是陆,各搞各的,而蓝色经济是海陆统筹,协调发展。所以保护蓝色经济所指的“蓝天碧海”中的“碧海”不是我们海洋与渔业部门自己的事。创新环保工作机制,把海洋环保工作措施体现到生态、健康、和谐的长效机制中,这就需要环保、农业、交通、海事、旅游等部门的支持,完善联动机制迫在眉睫。
坚持四项联动,实现海洋与渔业环保工作的创新提升:
一是陆海环保联动机制。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多边协作,要制定重点河口与海湾海陆综合规划,推动海陆环保联动机制的建立。与省环保厅积极沟通,建立陆地环保和海洋环保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陆地环保和海洋环保中水污染防治方面的进展、共同应对难题。建立与环保部门的信息共享制度。实现部门间信息资源监督、反馈、通报的信息共享,通过陆地环保与海洋环保的信息互通和共享达到对陆地和海洋环保的互相监督和彼此促进。进一步完善近岸海域、入海河流和直排海污染源的监测和评价体系,制定监测信息发布办法。建立陆地环保与海洋环保的联合应急监测机制。坚持陆海统筹,削减陆源入海负荷,强化直排污点源控制与管理,加强陆海环境保护监测的频次和力度,消除监测盲点,共同保护好近岸海域生态环境。
二是综合协调联动机制。尽快建立稳定的海洋环境综合协调和管理机制,建立海洋与渔业、环保、农业、交通、海事、旅游等多个部门和行业海陆统筹、协调推进的海洋生态环境综合协调和管理机制,建议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加强各部门协作,互相沟通,形成合力。例如,海洋与渔业、海事部门合作,加强海上溢油污染事故应急防备及处理能力建设,同时严禁含油废水直接排海,加强海洋石油钻探等海洋工程的污染防治和监管,使船舶和海洋工程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通过与环保部门沟通,督促陆上农业点源和面源污染治理,减少有机农药残留入海,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与交通、旅游部门协作,强化海洋环境保护监督作用和宣传力度。
三是跨区合作联动机制。加强跨(省、市、区)区域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最大限度降低赤潮、绿潮等灾害损失。可以学习浙沪苏“长三角”海洋环保合作协议,开展近海环境监测预报、赤潮、绿潮应急监视监测和海洋倾废监控工作。建立跨省边界区域海洋环保合作机制,联合监测跨界水体,互通污染事故水体信息,使双方在第一时间知晓污染信息,及时开展应急工作,防止污染面积进一步扩大。
四是内部合作联动机制。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国家产业政策和工作导向;加强与下级部门联系和交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学习成功的经验;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与交流,提升海洋与渔业环保工作的科技含量,完善内部工作机制,优化内部资源配置,聚力海洋环保工作的内力。加强同海域、海监、渔业、市场流通处等兄弟处室的沟通,强化服务,严格把关,为整个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蓝色海洋是人类文明的摇篮,海洋生态文明代表了人类未来文明的走向。做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坚持以创新促提升,以调整促转型,以联动促保护,以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推动全省海洋与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助力山东经济社会在“十二五”期间继续领跑。
作者:张海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