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笑冬:对我省“十二五”渔港建设的粗浅认识

来源:海洋财富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21:50:16 

我们刚刚收获了“十一五”累累硕果,“十二五”宏伟蓝图已徐徐展开。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渔港建设作为联结渔区城乡、推进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投资规模将

会继续增加。为此,对渔港建设全面总结,反思管理能力,查摆问题,适应不断增加的渔港投资和国家监察、审计部门日益强化的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审计,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尽快将我省渔港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对于规范实施好渔业十大基础工程,加快推进渔业产业振兴,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意义重大。根据厅部署要求,结合自己工作实践和学习调研,对全省“十二五”渔港建设和管理提出粗浅认识如下:

一、时代发展赋予渔港新功能、新要求、新机遇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是“十二五”发展的鲜明特点。渔港是渔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是渔船避风停泊的重要基地,既是渔业发展最主要的基础设施,也是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和防灾减灾工程。因此,加强渔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日益成为各级政府和渔业部门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成为关系广大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区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问题备受关注,从单一的基础设施上升为民生工程,赋予了渔港建设更多的内涵和要求。同时渔港也是渔区、渔村发展的重要依托。通过渔港建设,整合渔区人流和物流资源、改善沿海渔区落后面貌、促进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把民族传统、渔业特色、时代精神融入其中,进而带动渔区小城镇建设,使渔港成为水产品集散和加工中心,渔业信息、技术推广和文化教育中心,成为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有效手段。渔港的新功能、新定位为今后渔港的建设和发展指明了方向。

山东是海洋与渔业大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渔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支渔惠渔政策措施。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两大区域性战略的实施,又为山东渔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和难得的发展机遇。科学分析和把握“十二五”时期渔业发展新形势,抓住机遇,突出渔港建设公益型功能,积极争取增加建设投入,开创渔港建设新局面,将是“十二五”期间沿海各级政府和渔业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

二、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正视差距

解放以来,按照“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民办公助”的建港方针和“因地制宜、以港养港”的管港原则,我省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实施大规模的渔港建设。目前已建成大小沿海渔港245座,其中达到标准及在建的中心渔港11座、一级渔港20座,初步构成全省渔港框架体系。同时我省严格渔港项目监管,建章立制,规范实施,经受住了国家发改委项目稽查、中央拉动内需项目检查、农业部基本建设项目抽查、审计部门专项审计等多次考验。

虽然我省渔港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与日本、韩国、台湾及广东、浙江等沿海兄弟省份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渔港建设标准低、布局不均衡。当前我省渔港普遍存在防波堤长度不够、有效掩护水域面积不足、码头泊位短缺、港池航道淤积等问题。我省平均每39公里海岸线有一个二级以上渔港,而韩国每13公里海岸线有一个渔港,台湾每7公里海岸线有一个渔港。且我省渔港内渔船数量过多,密度过大,渔船相连成片,挤占了应急疏导航道,极易发生火烧连营的悲剧;二是配套设施困乏,功能单一。目前多数渔港仅具有码头、护岸及简陋的导航、通讯及水、冰、油供给设施,市场物流、加工存储、渔民生活、观光休闲等设施困乏,导致渔港功能单一,辐射拉动效能低下。与日、韩、台等渔港的渔船、渔业、市场、物流、休闲、城镇等多功能化相比差距较大;三是投资融资渠道不畅,经费匮乏。由于对渔港公益性设施的投入不足,制约了社会资金建港积极性,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四是渔港法规体系亟待完善。《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的实施,对依法规范我省渔港的投资建设和开发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有关渔港经营权许可等配套制度的建设相对滞后,随意改变渔港性质和功能的现象时有发生,天然避风良港及锚地不断减少;五是渔港项目管理粗放。目前各级渔业部门对渔港建设及项目管理侧重于上传下达等的程序管理,与全过程、精细化管理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三、科学谋划,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渔港效能和管理水平

一要统筹规划,依法管港。我省渔港总数不少,但整体布局不尽合理,因此要立足建设山东半岛现代渔业经济区总体要求,遵循集中集约用海,坚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明确定位、各有侧重”的原则,对全省渔港实施统一规划意义重大,并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加快推进渔业港口配套法规立法进程,进一步明晰渔港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和监督权,理顺渔港建管体制,明确管理部门与投资者的责任与权利,加强对渔港的产权管理,规范管理者与经营者的行为,保障渔港安全有效运行。

二要提高建设标准,提升整体效能。 要按照山东省渔港及渔港经济区建设工程规划确定的任务和目标,科学界定渔港的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中心渔港、一级渔港要在完善码头、防波堤等防灾减灾设施的同时,结合小城镇建设,充分发挥区域性服务功能和经济拉动能力;二级渔港和内陆渔港要以小型服务性设施建设为主,兼顾防灾减灾设施的修补加固。争取用5-10年时间,建成规模上大中小配置合理、互为补充,布局上重点突出、综合平衡,功能上定位明确、各有侧重,管理上依托现代手段、配套完善的山东现代渔港体系。

三要拓展渔港多元化功能,加大渔港投入。台湾近几年配合休闲需求,大力发展渔船渔港娱乐业。如台北市淡水渔人码头,在原渔港防波堤上铺设高品质木质地板,堤下建成餐饮一条街,新建连接高速公路的跨港大桥,外防波堤设有海滩浴场、游乐设施、娱乐中心、水产品直销中心、餐馆、商店等,整个渔港环境优美、风景怡人。其渔港多元化利用与我们倡导的渔港经济区建设内容相符,目标一致。因此借鉴台湾渔港多元化发展的成功经验,结合山东沿海城镇建设和产业集聚,选择目前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探索建设休闲观光型渔港,做好以渔港为龙头、城镇为依托、渔业产业为基础,集渔船停泊、避风、补给及水产品集散和加工、休闲渔业、滨海旅游、城镇建设为一体的渔业经济区建设这篇文章,对加速我省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意义重大。同时各级渔业部门要抓住中央进一步加大渔港投入的有利时机,广泛宣传渔港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提高各级政府对渔港重要性的认识,尽快将公益性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把渔港建设作为造福渔区的“生命线”工程。以我厅与省农业银行全面业务合作为平台,积极探索以港池航道海域使用权及渔港产权为抵押的金融信贷模式,吸引金融资金进入渔港建设领域。示范推广渔港基础设施互保试点经验,有效利用赔付资金及时修复受损设施。充分发挥渔港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制订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渔港建设,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

四要创新渔港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监管。首先要作好调查摸底工作。立足目前开展的全省渔业基本情况调查,全面核查每个渔港的港区范围、避风能力、管理机构等情况,摸清渔港“底数”,为渔港规划修编和建设项目申报提供科学依据;其次引入竞争机制。渔港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土地、规划、城管、水利、电力、消防、环保等多个部门,协调难度大。借鉴现代优质鱼项目公开竞争立项做法,在渔港项目申报审批环节引入竞争机制,将纳入我省渔港“十二五”规划的重点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按照建设条件、港区确权、资金保障、承建主体、管理机制等要素逐项评比,并将地方政府建港积极性和相关部门配合作为重要评选指标,请地方政府领导亲自参与,具体指挥,并将评选结果作为申报国家项目和安排省级渔港资金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的建港积极性,将渔港建设由行业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再是施行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省渔港监督管理局人员技术、管理职能的优势,以渔港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投标工作为切入点,与厅相关处室密切协作,对布局规划、申报审批、项目招标、工程建设、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等各环节,采取“月报表、季检查、年考核”办法,对每个渔港项目施行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采取奖优罚劣办法,充分调动市、县两级渔业部门积极性,共同促进渔港建设健康发展。

作者:梅笑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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