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海洋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海域使用论证国家级评审专家库的通知》。这是自海域使用论证国家级评审专家库组建以来,首次对其进行调整。此次调整一方面对聘任期满的专家进行全面考评,另一方面还将增补一定数量符合条件的新专家入库。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是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用海的重要依据。合格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是保证海域使用论证质量的关键,而另一个关键就是,要有业务能力强、公平、公正的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把好评审关。如果评审专家不公正履行职责,不讲事实讲交情,对劣质的论证报告大开绿灯,那么,评审不走过场、确保质量就成了空话。因此,通过动态调整并管理好专家评审库,对加强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十分必要。
按照有关规定,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评审,如果是国务院审批的用海项目,专家评审组的全部专家必须从国家级评审专家库中选择;沿海县以上地方政府审批的用海项目,评审组组长也要求从国家级评审专家库中聘请。因此,国家级专家库的质量和管理,对于保证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质量,实现科学合理用海至关重要。
2003 年3月,国家海洋局发布并实施了《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对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予以了详细规定。该办法规定由国家海洋局负责组建并管理国家级评审专家库。2005年,国家海洋局建立了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举报制度。该制度的建立为规范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及时发现、查处和纠正海域使用论证过程中评审意见严重失实等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还规定,评审专家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满,可以通过申请续任。增补的专家可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家库调整时,通过自荐和推荐两种方式申请加入专家库。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这次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和更新,是加强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又一很好举措。通过这次调整,不仅将增添专家库的“新鲜血液”,而且还将合理调整专家库的专业结构。只有高标准、严要求的专家库建设,才能把好并保证海域使用论证质量评审的这一“关”,这在当前海洋开发活动日益频繁的今天,更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