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献策海洋环境保护:陆海统筹谋可持续利用

来源:人们政协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21:52:10 

“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发展海洋油气、运输、渔业等产业,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强渔港建设,保护海岛、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环境。”“十二五”规划建议稿中关于未来五年发展海洋经济的阐述,体现了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注重陆海统筹的未来海洋发展思路。

近年来,我国海洋经济快速发展,沿海地区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陆海统筹发展成必然态势。但新一轮沿海开发将给海洋环境带来更大的压力和风险,也成为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2010年专门就此问题展开深入调研。4月,调研组听取了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和国家海洋局等部门情况介绍;8月,调研组赴广东、辽宁进行实地考察,重点了解广州、珠海、湛江、锦州、盘锦、营口、大连等市的海洋保护区、入海河口、重点排污口、浅海石油开发作业区、临港产业基地、港口等的海洋环境保护和船舶污染防治情况。调研组多次召开座谈会,与省、市有关部门交流情况、交换意见。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关注经验、关注建议、关注发展趋势、关注亟须解决的重点问题。

经过调研形成的《关于加强陆海统筹,进一步推进海洋环境保护的建议报告》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认真研究。

这份报告分析判断目前我国海洋环境的基本形势严峻,近岸海域环境污染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劣质水域面积继续扩大,生物多样性保护难度加大,珍稀濒危物种有所减少,赤潮等海洋生态灾害频发。

资料显示,当前我国沿海地区正面临新一轮海洋开发热潮,港口、冶金、炼化、造船等重化工产业在海岸带布局集中,海洋环境压力和风险不断增加,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更加复杂。

调研组副组长、国家海洋局原局长王曙光认为,目前海洋环境保护领域主要存在综合管理体制不顺畅,陆海统筹观念有待加强;重点海域可持续发展规划相对落后,开发布局不尽合理;海洋环保分级监管责任制度落实不够,法规体系建设有待加强;资金投入不足,专业人才队伍与监测手段建设滞后,科技支撑能力不强等问题,亟待在“十二五”期间予以重视并加以解决。

“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海洋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深刻认识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建议,“切实加强部门统筹,明确环境保护部统筹管理陆地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由国家发改委统筹沿海开发总体规划和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将海洋功能区划与海洋区域发展整体协调起来,防止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

同时,人资环委还建议加快推进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做好“十二五”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等海洋环境保护的专项规划,特别是几大河流出海口重点海域的相关规划,将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环境保护纳入国家宏观调控内容,统筹沿海工业布局,加快沿海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项目环保准入门槛,扶持海洋药物、海洋工程等新兴海洋产业的发展壮大。

此外,针对近年来屡发的海洋突发事件,人资环委在报告中明确建议理顺现有国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建立由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合作、社会各界参与、地方政府属地、管理为主的海洋统一应急管理体制。在应急预案中要明确规定演习频率和每年演习的时间,加强应急演习的针对性。尽快建立海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并建立常设性的应急管理机构。在国家整体战略层面上,建立健全具有决策功能、常设性的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和装备精良的地方应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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