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恢复山东省半岛流域各主要河流生态功能,确保流域水环境安全,山东省环保局等制定的《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流域内污染治理不达标企业将被严惩。
在21日举行的情况通报会上,山东省环保局有关专家说,该标准严于国家现行排放标准,将分两个时段,分别从2007年10月1日、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标准值到第二时段将取消重点污染行业排放高浓度污水的特权,在流域内执行统一的排放标准。
半岛流域是山东省重点流域,流域涉及的河流多而短小,且大部分直流入海,河流环境容量小。加上流域结构性污染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部分企业环境意识不高,违法排污现象时有发生。
该标准实施后,对该流域内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山东省将采取限期治理和限产治理的措施。届时不能达标的企业,一律实施限产治理,并坚决淘汰一批治理无望的生产线。对流域水质持续恶化的市,山东省环保局将采取区域限批甚至流域限批的措施,现有污染源治理不达标,不准建设新项目,以督促其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使半岛流域能在“十一五”末期恢复主要水体的生态功能。(完)(记 者 吴修安 通讯员 宋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