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元旦起试点购物离境退税 起退点为800元人民币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海南将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起退点为800元人民币,退税率统一为11%。这是记者从我省有关部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将满一周年之际,今天上午,财政部公开发布了《关于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今年6月向国务院报送了《海南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实施方案》,并获得国务院批准。随后,中央有关部门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制定了政策试点的管理办法,完成了信息系统建设。
据了解,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对境外旅客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带运出境的退税物品,按规定退税的政策。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购物退税制度起源于1980年代初,目前欧盟主要成员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这一制度。虽然这项政策在国际上运行范围很广,操作方式方法比较成熟,但是在我国却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是对现行退税制度的一项重大突破。
从去年3月起,我省就正式提出政策申请,到《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赋予政策,再到目前政策正式发布,历时1年零9个月。
据介绍,这项政策的实质是利用税收的调节作用,通过“退税”的形式,对购买特定个人生活物品给予价格优惠,刺激境外旅客旅游购物,带动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
发布会上,有关方面负责人还介绍了离境退税政策的管理流程、退税定点商店的认定和管理、退税代理机构的认定和管理、退税物品的销售管理等。
据了解,为确保在我省顺利试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布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的公告,该办法也将于明年元旦正式实施。
新闻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国税局、海口海关和省商务厅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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