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海洋 跨越发展 走建设海大特色法学学科之路

来源:中国海洋大学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5-05-20 22:01:26 

1226,中国海洋大学法学学科建设三十周年庆典暨学术研讨会在海大崂山校区图书馆第二会议室举行。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与规划司司长王殿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崔立敬,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镇平,学校党政领导于志刚、吴德星、李耀臻、李华军,法政学院老教师代表张克、华敬炘、胡增祥、肖鹏等出席庆典。法政学院院长徐祥民教授主持庆典。

校长吴德星在致辞中指出,长期以来,海大坚持“强化发展特色,协调发展综合,以特色带动综合,以综合强化特色”的学科建设思路,重视并强化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在这一背景下,法学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取得了突出成绩。吴德星强调,法学学科建设过程中,与学校“特色立校”的定位相呼应,与学校的特色优势学科相衔接,为自身发展赢得了有利的环境和支撑条件。如今,法政学院已成为学校“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的重要支撑单位之一,法学学科的海洋特色日益明显,研究成果日益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重视和肯定。吴德星希望法政学院进一步凝练方向,汇聚力量,科学发展,取得更大的进步。

王殿昌在讲话中代表国家海洋局对我校法学学科建设所取得成绩表示祝贺,并希望法政学院师生能关注我国海洋事业、特别是海洋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王殿昌还表达了与法政学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愿望。

崔立敬在致辞中对庆典暨学术研讨会的举行表示祝贺,并希望今后进一步加强法政学院与青岛市中院之间的联系,为青岛的司法实践提供智力支持。

作为海大法学学科的开创者之一,海洋法学研究所首任所长张克教授代表退休教师讲话。他介绍了海洋法学研究所的发展历程后,呼吁进一步发挥学校的学科优势,加强海洋法研究,争取让中国海洋大学在海洋法问题上拥有更多的话语权,服务于国家的海洋战略。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山东省法学会、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共青岛市委政法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向庆典的举行发来贺信。法政学院以及学校相关院系、职能部门负责人、法政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代表参加了庆典活动。

庆典仪式结束后,王殿昌司长与徐祥民院长分别作题为《从国际海洋竞争态势看我国海洋立法挑战》和《走出国际法的海洋法》的学术报告。在下午举行的海大·新成环境法学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环境立法,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程序、制度以国际海洋立法实践等议题展开研讨,集中展示了近年来我国海洋法以及环境法学研究的部分新成果、新进展。

吴德星校长致辞

学生代表向老教师代表献花

王殿昌司长(左一)、于志刚书记(右一)与张克教授在一起

王殿昌司长(左)、徐祥民教授(右)作学术报告

大会合影

新闻背景:

1980年9月,山东海洋学院海洋研究所成立,下设海洋调查室和海洋法学研究室。海洋法学研究室是当时全国首个海洋法学专门研究机构。海洋法是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法学研究室的成立和所进行的各项研究及教学工作,是中国海洋大学法学研究的发端,也为法学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1986年,海洋研究所撤销,海洋法学研究室划归新成立的河口海岸带研究所;
1991年,海洋法学研究室划归海洋环境学院(原海洋系);
1993年,海洋法学研究室改为海洋法学研究所;
1995年,学校成立法律系;
1996年9月,海洋经济与海洋法学研究院成立,下设海洋法学研究所和海事研究所;
1998年6月,法学院成立,海洋法学研究所挂靠法学院;
2004年12月,海洋法学研究所划归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
2007年10月,法政学院成立,下设海洋法学研究所和海洋事研究所等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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