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英民厅长在《2004年山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宣传座谈会上的讲话

来源:侯英民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9:51 

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首次山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宣传座谈会,这是全省海洋系统的一件大事。通过这次座谈会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海洋工作,特别是对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了解、关注和支持!借此机会,我谈几点意见。
一、全省高度重视海洋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海洋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海洋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省海洋工作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海洋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我省海洋资源、科技、区位和对外开放的优势,强化海洋环境保护,大力推进“海上山东”建设进程,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04年全省海洋经济总产值达2130.2亿元,比上年增长18.3%。海洋经济已成为全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省特别是沿海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日趋明显。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得益于我省海洋环保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对海洋工作的支持,也得益于新闻界的朋友们的关心、关注!我代表省海洋与渔业厅表示由衷的感谢!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山东是全国一个重要的沿海省份,正确看待和发挥海洋在山东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意义重大。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海洋管理工作,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在两次大的机构改革中,顺应国内外海洋经济发展的大势和全省海洋管理的需要,从“海上山东”建设的战略需要出发,设置并保留了海洋与渔业一体的海洋行政管理机构,赋予了主管全省海洋事务和渔业行政两大职能,依法加强全省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省厅、沿海7市及其4个重点县均设置了海洋管理职能机构,配备了人员。省市县三级海洋管理职能明确。省政府三定方案规定了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海洋与渔业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将海洋与渔业环保政策研究、立法、规划工作摆到了工作首位。同时,负责海洋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拟定全省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放入海,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造成的污染损害;组织海洋环境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选划和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组织海洋与渔业经济、资源、环境调查,指导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发布渔情预报、海洋预报和海洋环境预报;管理海洋观测、监测、海洋灾害、预报警报等公益服务系统。对这些新的职责的界定,体现了转变职能新思路,完全符合海洋综合管理的实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我省高起点、高标准加快立法步伐,2004年出台了《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在第四条中明确规定了沿海县级以上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海洋环境实施管理,保护修复海洋生态,组织海洋环境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负责海洋环境的海洋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所辖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的环境的监督管理,以及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按照职责调查处理渔业污染事故。在第八条中,规定沿海设区的市以上的海洋与渔业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海洋环境质量管理公报或者专项公报。省政府三定方案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都对海洋与渔业环保工作做了明确规定。作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我们有权利、有义务、有责任把各项工作做好,全面担负起省委、省政府赋予的职能,全面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我相信有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有全社会的关心,我省的海洋环保工作明天会更好。
二、坚持依法行政,开辟了海洋环保工作的新境界
全省海洋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和管理方式,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全省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工作大突破、大发展。公报的编写及发布是我厅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的公报也向社会显示了《海域法》、《海域条例》、《海环条例》出台后,全省海洋环境监测各项业务工作,监测体系建设、保护区建设、环评管理,污染事故的处理、计量认证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全省海洋环境监测预报网络已初步建成。山东省海洋预报台,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和7个沿海市及3个重点县建立了海洋环境监测站,形成了较完善的监测预报体系。
二是海洋环境监测预报社会化公益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近几年,全省组织开展了包括化工、造纸、煤、电等大型企业的9处重点陆源排污口的监督监视和海水浴场、奥运帆船赛区,近岸海域、渔港水域的海洋环境监测。通过加强赤潮监测预报管理,及时向社会发布海洋监测信息,为各级政府和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
三是海洋生态保护不断得到强化。全省以完善管理制度为重点,着眼于增强和提升保护区功能,加强省级和国家级保护区建设步伐。到目前,省政府批准建设了省级自然保护区6处,总面积达10万公顷,核心面积为7046.6公顷。
四是严格执法管理,海洋环保工作再上新水平。按照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系统上下齐抓共管,依法强化工作措施,重点突破海洋工程环评工作。通过完善制度、制定规范等方式,严格评审把关。全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组织查处海洋重大污染事故,维护海洋环保执法与管理权威,树立了海洋工作的新形象。
五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三、认清形势,迎难而上,建设碧海蓝湾
我省自2001年组织编写发布海洋环境质量公报。从总体上看,全省海洋环境保护质量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面对国际国内海洋新形势的发展,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当前,国际上对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去年世界环保日将宣传主题定为:“海洋存亡,匹夫有责”,充分显示了世人对海洋的关注。京都议定书的签订生效,标志着各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关心重视污染防治问题。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都更加强调突出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在“五个统筹”中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国全省上下,正在形成“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社会”和“生态省”“生态城市”建设的新高潮。国家先后召开有关会议、部署海洋管理工作。应该看到国际国内对海洋的关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为做好海洋工作提供了难得的重大机遇。
全面正确地分析海洋环境保护形势,必须正视我们面临的问题。在海洋开发方面,重开发、轻保护的传统思想根深蒂固,贯彻落实海洋法律法规不到位的现象尤为突出,越权审批、违反工作程序的问题时有发生。可持续发展理念不强,围填海、用海升温过热,使得海洋环境资源的破坏程度加剧。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主要受陆源污染物排海影响,加之海洋开发活动造成污染呈上升势头,全省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堪忧。2004年,全省近岸海域中度和严重污染面积比上年增加2950平方公里,达到3122平方公里。石油、氮、磷污染居高不下,尤其是胶州湾、莱州湾、黄河口近岸部分海域已基本荒漠化,渔业资源锐减,赤潮等海洋灾害增多,生物多样性持续降低,系统退化问题突出。加强海洋环境监测,编写好公报,及时发布公报,对各级政府和全社会更加全面地了解海洋环保形势必将发挥应有的重大作用。
面对机遇与挑战,全省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创新思维,转变海洋环保工作思路,推进各项工作的新进展。在具体工作中,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中“三个转变”的要求,转变发展理念,转变增长方式、转变运行机制,树立“环境既是资源也是资本”、“环境是生产力,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新观念”。遵循市场规律,运用市场手段,调整资源配置。大力推行循环经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海环法》、《海环条例》,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职责,规划先行,加强监管,大力开展联合执法,坚决取缔一批垃圾工程,查处和制止破坏海洋生态的不法行为。全面开展陆源入海排污监测,加强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做好重点海域环境治理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建设好海洋环保队伍,推进海洋环保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共同建设和保护好山东的碧海蓝湾,为推进“海上山东”建设进程和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做出积极的重大贡献!

200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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