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海洋捕捞渔具渔法管理工作

来源:信息发布系统   发布时间:2015-05-20 22:15:35 
经过半年多的筹备,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协助下,东海区海洋捕捞渔具渔法管理专家委员会终于正式成立了。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为规范和加强东海区渔具渔法的管理,提升东海区海洋渔具渔法管理水平献计献策,作出应有贡献。
一、加强东海区渔具渔法管理的重大意义
渔具渔法是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的工具和方法,对可再生的渔业资源而言,友好的渔具渔法可以起到捕大留小、适度开发、可持续利用资源的作用,不友好的渔具渔法则起到竭泽而渔、过度开发、破坏渔业资源的作用。一直以来,东海区渔政局高度重视渔具渔法的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渔具渔法管理规定,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东海区渔具渔法的管理现状不容乐观,渔具渔法对资源破坏越来越严重,专家和群众要求加强渔具渔法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网目尺寸小,选择性差,损害了大量的经济幼鱼,抵消了伏休等资源养护措施的效果;二是对作业渔船携带渔具的数量没有限制,大大增加了捕捞强度,抵消了“双控”的效果;三是一些破坏资源的新渔具新渔法不断涌现,没有准入条件,难以监管;四是渔具渔法名称混乱,不规范,五花八门,同一种作业方式有多种叫法,核定作业方式都困难,不利于管理。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需要我们研究采取新的措施加以解决。
加强渔具渔法的管理,不仅是贯彻落实《渔业法》和《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的基本要求,也是有效控制海洋捕捞强度,保护幼鱼资源,推进东海区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还是规范渔具渔法管理,提高海洋渔业管理水平,推进东海现代渔业建设的迫切需要。
渔具渔法管理工作涉及渔业资源管理、捕捞技术、网具技术和执法监管等方面,是一项集渔政管理与专业技术于一体的工作。要做到科学管理、科学决策,就需要有一个由渔业行政、科研部门的专家组成的咨询机构来提供技术支撑。为此,我们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认真筛选,组建了东海区海洋捕捞渔具渔法管理专家委员会。它的成立,标志着在科学推进东海区渔业资源养护工作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二、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委员会的高效运转
为了更好地发挥委员会和委员的作用,提高运行效率,经反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我局制定了《东海区海洋捕捞渔具渔法管理专家委员会章程》。《章程》规定了委员的职责、组织机构和运行管理等内容。按照《章程》,委员会为非常设工作机构,委员全部来自管理、科研部门和高校等方面的在职专家。委员会要履行好职责,高效运转,发挥出应有作用。首先要坚持严谨的科学态度,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渔具渔法的新动向;其次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推进东海区渔具渔法管理工作;再其次必须要有奉献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三、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东海区渔具渔法管理工作
加强渔具渔法管理工作涉及面比较广,难度较大。东海区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业科研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明确思路,做好分工,相互配合,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
(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扎实推进渔具渔法管理工作
长期以来,渔具渔法管理工作积累很多问题,可以说是千头万绪。目前,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渔具渔法普查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为研究制定渔具渔法准用目录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我们要集中精神做好渔具渔法准用目录的研究工作,实质性推进东海区渔具准入制度。
开展渔具渔法准入制度工作,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办法稳步推进。首先,要做好《海洋捕捞渔具准用目录》制定工作,将情况清楚、意见统一的海洋捕捞渔具先行列入目录。对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可设立几年的过渡期,过渡期间可由有关专家和研究所加强科学研究和试验,制定渔具的标准和规格,如达不到技术标准则逐步淘汰;对破坏资源和生态严重的渔具渔法,要下决心列入禁用范畴,坚决取缔。其次,加强宣传教育,为实施渔具准入做好舆论宣传。渔具准入制度是一项全新的渔业管理政策,对渔民来讲有逐渐接受的过程,必须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委员会要为准用目录的实施,提供科学的宣传材料,用科学说服广大渔民,管委会要为渔民转变渔具渔法使用观念发挥作用。再其次,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我们还要根据资源状况,进一步制订科学合理的捕捞渔具容量,实行渔具总量分类量化管理。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各类捕捞渔具的数量及相互比例,实行渔具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或限制及取缔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较大的渔具,促进捕捞结构的协调。要通过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积极引导和推广绿色环保渔具渔法。
(二)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稳步推进渔具渔法管理工作
在制定渔具渔法准用目录时,必须综合考虑渔业资源保护需要、渔民随能力和渔业执法监管能力等因素,做到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稳步推进。我们既要从渔民长远利益出发,尽可能减少捕捞渔具对资源的破坏程度,又要考虑渔业生产实际和渔民当前可接受程度。因此,要进一步搞好相关的调查和科学研究工作,用科学道理说服渔民,同时也要多听听基层和渔民意见,问计于民。我们出台的制度只有得到渔民的理解和支持才能执行好,有可操作性才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切忌操之过急,那样既不能保护好资源,又影响了我们渔业管理部门在渔区渔民中的形象,欲速则不达。
当前,渔具渔法管理比较薄弱,主要原因是国家对渔具渔法缺乏统一命名和分类标准,对作业方式的名称没有统一规范。因此,制定相关规定时要考虑到渔政执法的可操作性,捕捞渔具准用目录要依据充分、内容简洁、标准清晰,便于渔政执法人员执法检查。
(三)积极争取,创造条件,推进东海区渔具渔法的科研工作和人才建设
尽管去年的渔具渔法调查为东海区渔具渔法管理迈出了扎实的一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多年来东海区甚至全国的渔具渔法的科研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稳状态,人才也缺乏,使这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要扎实推进东海区的渔具渔法管理工作,我们必须同时在加强渔具渔法科研和培养渔具渔法科技队伍方面下工夫。为此,东海区局将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国家项目和科研资金,逐步推进渔具渔法的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目前,我局正在就明年渔具渔法科研工作向农业部渔业局沟通汇报,争取能申请项目经费预算,用于渔具渔法管理研究。希望各位专家一起出主意,尽快确定项目研究的重点内容,力争东海区渔具渔法管理工作能够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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