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船执法不足与建立中国海警必要性

来源:网易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5-05-20 22:18:23 

据外电媒体报道,日本海上保安厅一名女发言人21日称,日本保安厅一架巡逻机在20日早上825分左右,在钓鱼岛附近水域发现一艘“先进的”中国渔政船。20分钟后,他们又发现另一艘中国渔政船也开到了这片海域。报道表示,这两艘中国渔政船分别是搭载了舰载直升机的中国最先进渔政船渔政310,以及渔政201。两艘先进的渔政船赴钓鱼岛海域巡逻,必定会引起日本政界与外务省、保安厅等高度关注。中国渔政经常赴有争议的海域去看看,总是会让日本人感觉不舒服的。

而据环球时报报道,由中国最先进的渔政执法船“中国渔政310船”和“中国渔政310船”组成的巡航编队,1120日已环绕钓鱼岛巡航一整圈。自9月份以来,这已是中国渔政船队第四次开赴这片有争议的海域行使维权护渔巡航了,中国的政府公务船以行动兑现着对钓鱼岛水域实施常态化渔业执法巡航的承诺。巡航中,日本巡逻船和巡逻飞机也对中国渔政船进行了常态的非法跟踪和干扰。从此,中国渔政船只将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开始对涉及有争议的海域,包括钓鱼岛附近海域进行常态化执行巡航任务。

笔者认为,渔政船只赴钓鱼岛等海域进行常态化巡航,也是需要有实力来说话的。仔细的看一下有关的报道与数据,我们没有理由高兴起来:中国渔政310船是2001年申请立项,20103月在湛江下水。船只排水量2580;最大航速可达每小时22海里。而这次跟踪中国渔政310船是日本海上保安厅第一艘可搭载2架直升机的大型巡逻舰瑞穗号——日本PLH21,于19863月开始服役,其排水量达5259吨,最高航速每小时23海里,隶属于日本海上保安厅第四管区名古屋海上保安部。几乎在同一时间,中国渔政201船也遭到了日本巡逻船PL65的非法干扰。在310船的驾驶台上可以看得很真切,日本巡逻船PL65倚仗吨位更大、速度更快,对我渔政201船是采用抢船头往外挤的手段。已经第三次到钓鱼岛海域巡航的201船对此并不陌生,几番周旋,巧妙地转向摆脱。而在20820分左右,又有两条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舰前来增援。请阁下注意的是,中国最先进的渔政310船其在吨位上与日本海上保安厅的船只差距一半,而中国渔政201船与跟踪而来的日本船只差距更大了。众所周知,海上舰艇与船只之间的实力比较就是以吨位来做比较的,不是以小而灵活作为优势的。

由于中日之间的领海岛屿之间的历史问题,一直属于难解的情节,至今都没有解开。随着中国经济二十多年来的高速发展,中国强大成为某些国家的心头隐患与内心中纠结。最近,执政的日本民主党一方面为了提高民意,一方面为了迎合国内要求强硬遏制中国的呼声,提出了重新审视《防卫计划大纲》。日本民主党外交和安全保障调查会就此制定的新草案已“新鲜出炉”。明确指向与邻国有争议西南海域,提出“应该把冷战时期的以北方为中心”转向“以西南为中心”,通过加强对东海西南列岛的防卫,“以驻后地为中心的静态威慑力”转向“以机动性为中心的动态威慑力”,来对抗中国军力。引进最尖端的战机、运输机和高速运输舰;扩大潜艇部队;加强海上和航空自卫队,同时缩小陆上自卫队整体规模。明确提出,在和中国有主权纷争的钓鱼岛附近新部署约200人的沿岸监视队,并在加紧投入P1新型预警机。这就说明了,日本在对有争议的海域具有战略安排,战略性地规划了相关军事武器装备与人员的大投入,愿意花大成本与不惜工本地跟踪监视中国渔政船只,并蓄意制造事端。

中国渔政执法究竟作用如何呢?对有争议的海洋与海域领土的执法威慑力究竟如何呢?这是需要做冷静的研究。中国渔政执法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业局、或是对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纯粹是农业与渔业方面的政府行政执法机构。笔者从网站上查阅的资料来看,中国渔政主要职能,基本上只涉及渔业规划、发展和管理、海水产品、渔船管理以及防疫等内容,这些都与海洋、海域领土保护没有覆盖性的包含,具有极大的局限性。运用渔政船只执法,来实施对中国海洋、海洋领土的全面执法显然是认识有错误的。这与我们过去认为海洋只有渔业资源有关,对海洋与海域资源认识不足有关,这与体制方面不适应国际形势发展有关,这与我们的海洋与海域领土战略不重视有关。涉及到维护国家海洋与海域领土的执法,用渔政船只执法如同城管大队在维持城市管理一样,属于力不从心;而城市中的重要部门与要害部门不能交给城管大队来站岗,而是配制公安部门与武警来承担了。同理,渔政执法就显得有很大的局限性与不足,只能起到一些辅助的作用,而不可能担任海洋与海域资源执法的主要角色。运用渔政船只巡航编队在自己主权的海域来宣示主权、维护海洋资源、保护渔民安全生产,这恐怕在当下的世界上已经不多了。现代化的今天,渔政早已经不能覆盖整个海域领土与海洋资源含义了,需要有适应形势的体制来做对应了。

一般的理解是,渔政船仅仅是按照中国涉及渔政范畴内的法律执法,而不是对海洋与海域资源框架内的战略安排与全面执法。我们需要对海洋与海域的战略规划与新的认识,中国现有对海洋与海域领土的法律框架与执法有空白之处,对于海洋与海域领土的保护措施不足。随着世界上经济与军事的形势越发复杂,随着各国对于海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越来越重视,我们需要对海洋与海域领土资源保护重新规划与新的认识,不能再局限于从渔业资源的层面来进行保护整个海洋领域了。就是在北极地区荒芜人烟的冰冻之地,俄罗斯与北欧诸国,包括加拿大、美国等都纷纷加入了对北极冰块之下的利益角逐日趋激化,你刚刚派遣了机器人把国旗插到海洋地下上千米深度以宣示主权,我即刻派军舰到那里去进一步实地勘察,以此来划定对北极地区的实际主权控制范围。对看似没有实际价值的冰寒之地,世界上的仅仅与北极沾一点边的海洋诸国,竟然都如此地重视并加大争夺力度,而没有一个自动地愿意放弃对北极利益争夺。外国在战略意义方面对海洋、海域所引发的饥渴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我们面对日本的海上保安厅准军事组织,我们渔政执法就会显得单薄。而且韩国也有类似海岸警卫队的准军事组织。所谓的渔政执法,被人理解是局限于对海洋渔业资源的管辖权,而没有上升到海洋与海域资源战略方面的全方位管辖、控制、管理和执法。笔者建议:国家要尽快修订涉及“海洋与海域领土资源”有关的保护法律,全国人大重新修订中国海洋大法,包括海洋水面与海洋地下的资源保护与利用权益者;同时设立“中国海洋与海岸警备武警部队”(可以简称为“中国海警”),把现在的海洋渔政执法职能都归入到“中国海警”序列中,不仅是海洋水面上的执法,也要加强对包括海洋地下的资源保护与执法。中国海警相关的执法武器装备、机构设置与管辖范围,如同美国的海岸警备队。美国的“海岸警卫队”体制和职能,被明确是一个准军事化的部队。主要是负责国家的所有海岸线上,包括对拥有主权的海域领土的警戒、巡逻、执法等任务。其职能覆盖了相当于中国当今海军、公安边防武警、海监、海事、渔政、海关、环境保护等部门的部分管辖职能与业务。从武器配置与人员来看,就是一支军事化的综合海洋执法队伍,“海岸警卫队”职能就是美利坚合众国武装力量的一部分。

中国国土面积为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除此之外还有300万平方公里可管辖的海洋国土。中国既是个陆地大国,又是个海洋大国。就拥有海洋资源的绝对数量来说,中国也是一个海洋大国。中国海岸线长度为1.8万公里,居世界第四位;大陆架面积位居世界第五,拥有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面积为世界第十。如此规模的海洋大国,仅仅是依靠渔政船只执法是完全不够的。如果,让城管大队人员去对付手持武器与刀子的抢劫犯与大盗执法,那么其执法的实际效果如何?都不用猜测的。基本上只能是宣示一下“主权”而已,或是警告一下罢了。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支“中国海警”去维护与中国海洋有关的法律、权益,保护属于自己的海洋与海域领土资源,而不再是局限于对渔业资源执法了。当下的世界各国,已经设置管辖海洋主管机构与海岸警卫队已经有数十个国家,包括韩国的警卫厅、日本海上保安厅。而中国涉及海洋与海域领土的主管机构多,但部门之间的职能有重叠,在实力与人员方面有分散之嫌;而真正对浩瀚的海洋权益执法,仅为渔业行政执法一个隶属于农业部门的下属机构。让人发笑。而且,依靠渔政执法,又往往被外界理解为仅仅是为了保护中国渔民的利益,或是驱赶进入中国海域的外国渔民。而面对有争议的岛屿、海域,渔政船是如何来行政执法呢?中国有关海洋、海域执法的法律框架缺失,也被那些别有用心的国家所利用。

尽快设置中国海洋综合执法的“中国海警”这支准军事力量,也是体现了中国国家海上执法行为的民事特征,在处理涉外涉海敏感问题时,既具有相对的灵活性与回旋余地,又能够有效规避外交危机。就是发生了一时的走火擦枪,也是容易被舆论所理解的。因为,目前国际上基本认可了海洋执法是一种政府行为,是属于民事范畴。在对有争议海域发生冲突时使用“中国海洋警备武警部队”,可以按照中国法律框架内来执法,既能在国际社会显示己方对该海域无可争辩的管辖权,又能避免海军介入引发冲突升级的可能,让中国在外交方面具有应对的弹性与回旋的空间。在属于中国的浩瀚海域领土上,我们不仅是需要有强大的中国海军来保护,更加需要有一支中国海警来建立中国海洋保护者的权威与对海域领土保护的威慑力。去年12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颁布至今恰好一周年。虽说有中国特色的海洋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是仍然需要加以完善与健全,特别是海洋与海域框架的建立,同时对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法规以及维权执法迫切需要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以此来推进中国在海洋法制建设与维护国家海域领土资源取得的重大突破。中国海警就是最佳的执法机构与执行者。

海洋资源是人类未来的生存资源,我们应该具备超前的战略意识,明确中国的海洋战略、海岸与海域领土的保护战略,对外宣示自己清晰的海洋与海域领土保护底线。保护了我们的海洋,就是保护了我们子孙后代的生存资源。中国目前迫切需要尽快建立一支“中国海警”组织架构与具有超前规模的实力,来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来保护我们的领土与海洋资源。中国现在不缺钱,也不缺人员,不缺建造海洋执法的大型准军事船只的能力与技术;我们所缺的是体制适应、制度与法律的完善,缺的是我们的战略眼光。任何的领土与海域争执的保护与执法,不可能是君子谦和来自觉履行的。国家投资在真正的海洋执法之中国海警,是对全体国人的负责,是对包括台湾在内的全球华人负责,是对我们的子孙负责,而且要比去购买美国国债更有历史性的价值与有意义。我们应该尽快动手了,期盼“中国海警”早日下海来维护中国的海洋权益与领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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