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冬季海洋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日前,国家海洋局发出通知,要求沿海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和海洋观测预报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雪灾和强降温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冬季海洋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冬季寒潮大风频发,容易给我国北方沿海带来温带风暴潮、海浪灾害;渤海和黄海北部的海冰发展迅速,也会对当地的油气开采、渔业生产和交通运输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此,国家海洋局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地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温带风暴潮、海浪和海冰灾害可能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准备,对冬季海洋灾害各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早部署、早预防、早检查、早落实,确保沿海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是加强动态观测,及时了解海洋实况。各级海洋观测机构要及时组织人员对各类海洋观测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在海洋灾害影响期间,要组织相关的海洋观测机构开展加密观测,及时掌握海上动态,为海洋灾害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准确信息。
二是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级海洋预报机构要严密监视天气形势变化和海上灾害实况,切实做好温带风暴潮、海浪和海冰灾害的预警报工作。在应急期间,国家预报中心要定期组织相关的海洋预报机构加密开展工作会商,综合进行分析研判,滚动发布灾害预警,进一步提高海洋灾害预警工作的准确性。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公众和决策服务。各级海洋部门要继续加强与当地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将各类海洋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多种手段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发布。同时,要切实围绕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决策需求,加强联动,及时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对冬季海洋灾害防御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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