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积极宣传贯彻《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22:19:33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近日,的省财政厅、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制定印发了《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国首个海洋生态损害损失赔偿补偿办法,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为深入贯彻实施该《办法》,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采取多项措施进行大力宣传。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观看《推进海洋生态赔偿补偿 为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提供保障》宣传片,仔细研究《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评估方法》,反复学习省海洋与渔业厅侯英民厅长和省财政厅于安国副厅长在《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评估方法》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好、用好、执行好《办法》。

二是积极宣传。通过寿光电视台、寿光日报、中国寿光网等新闻媒体积极进行宣传,扩大《办法》知晓面,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开展送《办法》活动。向市委、市府、人大、政协及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用海企业等送《办法》,扩大《办法》影响力。

四是举办座谈会。举办了由局内各科站长、业务骨干和有关市直、乡镇相关人员及用海、涉海企业负责人等参加的座谈会,对《办法》的贯彻实施、五项基本制度的全面落实等进行了探讨。

海洋生态赔偿和损失补偿管理,事关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寿光决心以《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实施好《办法》的各项规定,努力做好海洋生态赔偿和损失补偿管理工作,服务蓝色经济发展,打造人海和谐发展环境,为促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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