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非法采砂形势严峻危害巨大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22:29:40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近年来,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我国沿海非法开采海砂活动日益增多,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严重危害了海域使用管理秩序。为了有效遏制日益猖獗的非法采砂势头,全国沿海省(市、区)海监近年来把查处非法采砂行为作为一项重要执法任务,积极探索有效的执法方式,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非法采砂行为予以查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全国整体形势上看,目前海砂开采秩序已趋向好转,滥采无序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但部分地区的形势依然严峻。

据保守估算,自2002年以来,全国海监机构查办违法开采海砂案件超过4000件,罚没款总额超过15亿元。其中,福建省总队自2003年至2010年上半年,共查办海砂案件 925起,收缴罚款240633万元;广东省仅2010年上半年就查处非法采砂案件72起,罚款520万元。

力促政府支持 打开全面整治局面

近年来,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迅速发展,大批海洋工程项目接连上马,海砂市场需求量猛增,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下,各地非法开采海砂现象极为普遍。由此,给海洋生态、海洋管理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已经成为沿海地区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单靠海监执法部门的力量难以扭转无序、无度、无偿的海砂开采秩序。因此,积极行动,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是整治非法开采海砂的一个重要途径。

在海监执法部门的努力下,辽宁、福建、山东等地区采取省政府牵头、海监主导、多部门协同执法的模式,有力促进了非法开采海砂整治工作的开展。山东省委、省政府今年5月对山东省烟台、青岛等地非法采砂问题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沿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批示,山东沿海各地党委、政府积极行动,逐步建立起由政府牵头,以海洋主管部门为主,国土资源、公安、海事、港航、边防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综合整治的海砂执法管理体系,为海砂执法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使山东省混乱的海砂开采局面有所好转。

非法采砂现象去年开始引起了辽宁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相关市政府根据其指示成立了主管市长任组长、多部门参加的联合整治小组。一是政府专门下发文件或发布公告,明令禁止非法开采海砂;二是成立多部门联合的办事机构,统一协调,齐抓共管;三是制定专项政策,对海砂开采海域进行定船、定人、定时的全方位管理。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辽宁省海砂开采蔓延的趋势得到了遏制,有效震慑了违法开采海砂的行为。

自今年826日起,根据国家海洋局的授权委托,广东省海域实施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拍卖挂牌出让,国家海洋局不再受理广东省海域海砂开采海域使用申请。这种创新方式可以充分挖掘国有资源的最大效益,将有效规范广东省的海砂开采行为。

完善配套法规 增强执行力

目前各级海监机构主要是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及配套法规、地方条例开展查处工作。

从执法依据来看,海监部门主要是在《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两部大法之下依法查处违法采砂行为,但是因为这两部法律对违法开采海砂行为均没有明确的罚则,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很多问题。对此,各地海监积极呼吁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配套法规,规范海砂开采管理。目前除广西外,其他省都出台了涉及海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提高了可操作性,保证有法可查、有据可依。广东去年出台的 《广东省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明确了违法采砂行为的处罚依据;福建省去年出台的《福建省海域海砂临时用海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海监机构在海砂执法中的法律地位。

从处罚力度上,为了提高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很多海监部门在坚持依法办案的情况下,实行严管重罚、综合惩处的原则。比如,有的地方由海监部门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对每起案件违法当事人处以最高限额20万元的罚款;海事部门依法对非法采砂船的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件等违法违规问题实施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对非法采砂主要涉案人员实施刑事拘留;检察机关以一般盗窃罪对非法采砂主要涉案人员实施批捕。如此一来,对违法采砂行为形成了有力的震慑。

多种执法方式并举 强化执法力度

由于海砂开采活动流行性大,违法采砂取证难,暴力抗法事件也时有发生,而且缺乏强制执法手段,导致海监部门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面临重重困难。为了突破制约,全国各地海监纷纷探索有效的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管效果。

第一,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目前除海监部门外,海砂开采管理还涉及国土、海事、渔政等其他部门。为加大管控力度,江苏、山东、浙江、辽宁、河北、福建等地区采取了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模式,优势互补,建立了海洋、国土、公安、海事、港航、边防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海砂综合整治体系,形成执法合力。第二,加强海监机构之间的协作配合。比如,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与海区总队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针对重点区域实行支队轮值制度,强制采砂船安装船位监控终端等方式,有力打击和震慑了违法行为。针对非法采砂船舶流动性大、跨区作业多等特点,山东省、市、县各级海监机构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海砂联合执法工作。第三,全国各地海监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山东省总队自2005年以来先后组织了海砂专项执法40多次,查处非法采砂船320余艘,罚款5300万元;今年以来,辽宁省总队牵头先后开展了4次专项执法行动,抓获违法作业船只12艘,驱离作业船只40余艘,罚款260万元。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