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多措并举 积极做好渔船燃油补贴发放工作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落实国家对渔船燃油的补贴政策,进一步扶持、鼓励渔业经济发展,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做好2009年下半年渔船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地发放到渔民手中。
一是广泛宣传燃油补贴发放政策。专门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燃油补贴审核小组和发放小组,向镇(区)政府渔业办公室负责人、涉海企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介绍国家政策、传达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统一部署工作;并利用渔业船舶检验和渔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之机,船检人员主动上传宣传补贴发放方案。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渔船燃油补贴相关政策,让广大渔民家喻户晓。
二是统一、公开渔船燃油补贴发放标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保障专业渔民及捕捞船只的文件精神,确定了2009年下半年渔船燃油补助发放系数。通过各种形式向渔民公示规定标准,海洋捕捞渔船:拖网470.65元/千瓦,围网482.42元/千瓦,刺网442.22元/千瓦,张网321.61元/千瓦,其他305.92元/千瓦;海水养殖渔船:220.62元/千瓦。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认真核算,精确每条渔船所需发放的金额。此次渔船燃油补贴惠及渔船7000多艘,金额近1.9亿元。
三是加强审核,严格补贴发放程序。由镇(区)政府渔业办公室负责人对渔船进行安全生产审核,合格后在燃油补贴审批签条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渔民携带审批签条,并提供符合条件的渔业生产者身份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书及更新改造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一系列原始证件,到荣成市行政服务中心海洋渔业局窗口进行严格审核。局审核小组窗口负责对所辖渔船进行登记造册,通过船舶检验核对渔船功率,核查本年度资源费和港务费上缴情况,以及捕捞渔船AIS系统配备情况,并审查是否存在违规渔业操作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渔船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扣减或者延期发放燃油补贴。每一项审核合格后,部门负责人要在燃油补贴审批签条上签字并就加盖检验章,最后由审核组组长复核,签字有效。
四是加强燃油补贴资金领取手续管理。该局提前收集船主身份证件,统一建卡,将燃油补助资金打入船主账户。渔民在通过审核后,只需携带签字盖章后的燃油补贴审批签条,到发放小组窗口直接领取存折。这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时间,并避免了“代办”、冒领现象,保证燃油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有序、方便快捷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