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面巡护促监管新秩序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了进一步推进对保护区的有效管理,创保护区执法监管新秩序,使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得到稳定发展,根据保护区管理局管理机构确定的“一人多岗,一专多能”的要求和保护区监管工作的实际,决定自2010年9月份开始对保护区实行全面巡护。
一、加强领导,实行分组巡护,明确责任。对参与巡护的工作人员分成两个小组,巡护小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巡护路线与巡护方式,对在巡护期间发现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局领导,采取必要的措施,将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
二、严格管理,明确巡护职责。
1、巡护人员主要负责保护区内的巡护、环境监测、违法案件处理等活动,通过巡护掌握保护区资源环境的动态信息,坚决制止在保护区内乱挖滥采贝砂资源、乱捕滥猎保护区内野生动物、违法随意乱挖乱建等违法行为,维护保护区内的生态和谐。
2、在巡护过程中,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设立保护区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提高广大群众对保护区的认识,扩大保护区的影响力。
3、对巡护中发现的乱挖滥采、乱挖乱建、偷猎等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行为,对情节较轻,没有形成危害的应及时制止,并做好违法行为信息的采集登记,在职权范围内进行查处;对情节重大,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首先应及时制止,保护好现场,将违法行为过程和危害程度了解清楚后上报局领导,然后根据局领导的指示精神做好案件处理工作。
4、积极配合管理局安排的科学考察活动,及时反馈监测项目中的各种数据变化信息。
5、认真填写《巡护日志》,认真记载巡护中遇见的各方面的情况。
6、日常巡护时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在履行工作职责时,确保自身安全。
三、在全面巡护的过程中,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建设项目严格管理。在全面巡护的前提下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重大建设项目,监督建设单位首先要编制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评价报告,制定恢复补救方案和经济补偿措施,在此基础上才能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
四、采取必要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的管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根据主要保护对象的特性,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提高保护质量,根据湿地、野生动物等主要保护对象的不同状况,划定不同的管理区域,采用不同的管理措施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