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要求今年底完成《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征求意见稿)》和省级海洋功能区划(送审稿)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进一步推动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近日,国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司在天津召开了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在年底前完成省级海洋功能区划(送审稿)。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和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等技术单位、沿海11个省(区、市)海洋厅(局)相关负责人和编制技术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此外,会议还特邀了国家海洋功能区划专家委员会部分专家与会。
据了解,全国和沿海各省上一轮海洋功能区划将于今年底到期。为结合变化了的客观实际,进一步发挥海洋功能区划在区划海域功能、统筹协调各涉海行业之间用海矛盾、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作用,国家海洋局于去年底启动了新一轮的全国和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经过大半年的工作,已形成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初稿。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成立了海洋功能区划的领导机构,全面开展了修编工作,江苏、辽宁、广东、广西等省区已完成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初稿。
会上,沿海11个省(区、市)海洋厅(局)相关负责人汇报了本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进展情况,各省编制技术单位技术负责人汇报了省级海洋功能区划文本编制、专题研究等初步成果和有待解决的问题,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汇报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情况和文本(初稿)。与会领导和专家在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后分别就编制工作进展和取得的初步工作成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和建议,并围绕区划编制的主要技术难题进行了深入研讨。针对当前海域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区划编制的技术难题,国家海洋功能区划专家委员会部分专家还分别作了海洋功能区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问题、沿海区域发展战略用海需求、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备案成果要求、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的主要技术问题等主题发言。
国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司副司长阿东在会上进一步分析强调了开展海洋功能区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各有关技术单位要克服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等难题,尽快完成全国海洋功能区划专题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完成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 (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后,年底前报国务院批准。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 (局)要把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要在年底前完成省级海洋功能区划 (送审稿),按规定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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