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海域物权管理中心在连云港成立

来源:钱秀丽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8:52 

记者钱秀丽报道 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域物权管理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国内成立的首家对海域权属进行登记管理的专门机构。该中心成立后将紧紧围绕海域物权的不动产特征和与土地一样的法律属性,开展海域物权登记、跟踪、海域分等定级管理,及海域储备和调控的统计、分析和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据了解,连云港海域物权管理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正式编制6人。目前,该中心已初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一、对海域物权进行全面、科学、完整的登记管理,对全市海域使用情况进行归纳整理。特别是对渔业用海中养殖用海的可养范围、传统养殖用海区域,以及临海工业开发、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等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对海域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注销全过程进行登记管理,确保登记环节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紧密结合海域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动态,实施海域分等定级管理,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需求对海域进行科学储备和调拨,充分实现海域的内在价值,促进海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三、加强海域储备和调控的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结合国家宏观调控和地方发展需求,提出全市海域储备、调控目标、方案和建议,实行定量管理,为实施海域综合管理提供科学数据和决策依据;四、对海域物权实施跟踪管理,加强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信息的利用,充分实现调查评估科学化、储备调控市场化、登记管理信息化的职能,实行定性管理,切实加强对海洋生态环境变化的监控,达到海域权属管理立体化、综合化的目标。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有关人员表示,《物权法》明确指出海域为国有财产,并将海域使用权确立为基本的用益物权,这大大提升了海域使用权的法律地位。在海洋法制体系加快完善的形势下,组建成立海域物权管理中心,对更好地推动海域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示范作用。如何结合海域管理实际,合理定位管理机构职能,充分履行法律赋予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满足基层海洋开发与管理的需求,将成为该中心成立后需要解决的首要任务。

据悉,近年来,连云港市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工作部署的过程中,紧密结合基层海域管理的需求,先后建立了具有独立编制的海监支队、海籍调查站、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等机构。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