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山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来源:佚名   发布时间:2015-05-21 04:20:04 

依法管理与保护好海洋环境,对推进全省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实施了2003年全省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调查、监测和监视工作,进一步加强近岸海洋功能区、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赤潮灾害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编制了《2003年山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现予以发布。
随着我省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健康的任务更加艰巨,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任重道远。希望通过《2003年山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的发布,使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了解我省的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增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更加关心和爱护海洋,为促进沿海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提前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做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宋修武

1.概述
2003年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海洋局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克服非典疫情带来的影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海洋管理的法律、法规,强化海洋综合管理,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新的提高,促进了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03年全省海洋经济总产值达到1802亿元,比2002年增长18.8%。海洋经济已成为我省国内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增长点。

我省各级政府对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大了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力度。在继续做好全省海洋环境质量趋势性监测的基础上,加强了海水浴场、海水增养殖区、奥运帆船赛区、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倾倒区等功能区监测及渤海专项监测,在烟台近海设立了赤潮监控区,开展了赤潮监测和预警报工作;对黄河口海洋生态环境进行了进一步调查。

监测结果表明:

2003年,全省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好于2002年。近岸海域主要以清洁海域和较清洁海域为主。与2002年相比较,严重污染海域面积有所减少。

全省沿海大部分地区经济贝类生物质量状况较好;海水浴场环境质量优良;海洋赤潮发生率降低;重点海水养殖区水质除营养盐含量超标外,其它各项指标基本符合渔业水质标准。

2.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2.1海水环境质量

2003年,山东近岸海域海水的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石油类和铅、汞等。与2002年相比,海水污染状况有所减轻,但局部海域污染仍十分严重。

黄海近岸海域海水质量优于渤海。沿海七市中,日照、威海、烟台近岸海域海水质量较好。

2.1.1 海水盐度

山东近岸海域海水盐度平均浓度范围在27.17~32.62之间,莱州湾最高,东营沿海最低。

2.1.2 海水pH

山东近岸海域海水pH值平均变化范围在7.98~8.40之间,各海域监测结果均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2.1.3 溶解氧

山东近岸海域海水溶解氧平均浓度范围在6.35mg/L~7.59mg/L之间,大部分海域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局部海域出现异常现象。

2.1.4 化学需氧量(COD)

山东近岸海域海水COD平均浓度范围在0.41mg/L~2.53mg/L之间,大部分海域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中:

滨州和威海局部近岸海域COD含量超过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莱州湾、胶州湾和日照近岸海域COD含量较2002年略有下降。

2.1.5 营养盐

● 无机氮

山东近岸海域海水无机氮平均浓度范围在0.132mg/L—0.464mg/L之间,东营、烟台、威海、滨州近岸海域海水无机氮平均浓度超出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东营近岸大部分海域海水中无机氮浓度超过三类海水水质标准,局部海域海水中无机氮浓度已超过四类海水水质标准。

胶州湾海域海水中无机氮浓度超过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局部海域超过三类海水水质标准。

● 磷酸盐

山东近岸海域海水磷酸盐除胶州湾局部海域磷酸盐浓度超过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外,其他地区近岸海域磷酸盐浓度均低于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2.1.6 石油类

山东近岸海域海水石油类平均浓度范围在0.002mg/L~0.184mg/L之间,烟台、日照和滨州近岸海域石油类平均浓度超出了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滨州近岸局部海域海水石油类浓度已超过三类海水水质标准
2.1.7 重金属

山东省近岸海域海水中重金属元素以铅浓度为最高,烟台近岸海域海水铅平均浓度已接近二类海水水质标准。与2002年相比较,青岛近岸海域铅浓度略有升高,其他地区都有所下降。

重金属汞、铜、镉、砷的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一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中镉和砷平均浓度低于2002年的监测结果,污染程度明显减轻。
2.1.8 悬浮物

山东近岸海域海水悬浮物平均含量范围在6.06mg/L~52.0mg/L之间,滨州、东营近岸海域悬浮物含量高于其它海域。

2.1.9 叶绿素a

山东近岸海域海水叶绿素a的平均含量范围在1.75×10-3 mg/L~10.4×10-3 mg/L之间,平均为3.76×10-3 mg/L,烟台近岸海域最高,胶州湾次之,威海最低。

2.1.10浮游生物

● 浮游植物

我省在夏季生态环境调查中发现浮游植物99种,其中主要包括硅藻79种、甲藻17种、金藻3种。

浮游植物平均细胞密度,威海沿海最高,日照沿海次之,潍坊沿海最低
● 浮游动物

山东近岸海域夏季生态环境调查中发现浮游动物31种,其中桡足类15种,糠虾和枝角类各2种,端足类、毛虾和毛颚类各1种,幼虫及幼体类6种,其它类3种。

各海域浮游动物平均密度,潍坊沿海最高,青岛和威海沿海次之,莱洲湾最低
2.1.11底栖生物

本年度全省沿海调查共发现142种底栖动物,隶属于9个动物门。其中多毛类为53种,软体动物和甲壳类各41种,棘皮动物为2种,其它类5种。

各海域底栖动物平均栖息密度,威海沿海最高,青岛沿海次之,潍坊沿海最低
2.2 海洋生物质量

海洋生物是海洋污染的直接“受害者”,海水中大多数有害物质能够通过食物链传递并在生物体内富集、残留,通过海洋水产品对人类产生危害。

2.2.1 生物体内污染物指标

我省沿海各市的长牡蛎、红螺、江户布目蛤、毛蚶、四角蛤、文蛤、杂色蛤、紫贻贝等19个生物样品的8个项目的测试结果表明,我省沿海大部分海域生物质量符合NY5073-2001《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个别区域贝类体内的镉、铅、六六六、DDT超过国家海洋生物质量一类标准。

2.2.2 生物体内卫生指标

本年度生物体的测试项目均正常,未受到污染。

2.3海洋沉积物质量

海洋沉积物是海水中的大多数污染物质的最终归宿,而海底是多种海洋生物的栖息场所,海洋沉积物污染将对海洋生物和海水水质产生长期的影响。

监测结果表明,我省近岸海洋沉积物质量状况良好,烟台的重金属铜,威海、青岛的石油类超过国家一类沉积物标准,各地区其它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一类沉积物质量标准。
3.海洋功能区环境状况
3.1海水浴场环境状况

2003年,根据国家海洋局统一部署,我省继续组织开展了海水浴场的环境监测预报工作,并通过中央电视台、新华网、新浪网等媒体发布青岛第一海水浴场、日照第二海水浴场、威海国际海水浴场和烟台金沙滩海水浴场等重点海水浴场的水质状况和24小时及未来3天健康指数、适宜度和最佳游泳时段预报。监测结果显示:我省各重点海水浴场水质符合清洁或较清洁海域水质标准。

各重点海水浴场的游泳健康指数达到93.5;适宜和较适宜游泳天数的比例达92.9%,造成浴场不适宜游泳的主要原因是风浪过大或水温偏低。

3.2 海水增养殖区环境状况



海水增养殖区作为重要的海洋功能区,其环境质量直接影响到养殖品种的质量、产量和公众健康及养殖区功能的持续利用。

我省海水养殖总面积35.8万公顷,其中滩涂养殖面积约15.5万公顷,海上养殖面积15.2万公顷,陆基养殖面积5.2万公顷,养殖种类主要为鱼、虾、贝、藻。

2003年,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沿海增养殖区的环境监测工作。结果表明,各增养殖区水质条件能够基本满足增养殖环境功能的要求。

3.3 海洋倾倒区环境状况

2003年,我省沿海实际使用正式和临时海洋倾倒区 12个;全年倾倒废弃物2210.55万立方米,倾撒骨灰120份
2003年,对胶州湾外、日照港、岚山港等海洋倾倒区的监测结果显示:与倾倒区选划时的环境质量状况比较,倾倒区的环境状况未发生显著的变化。所倾倒的废弃物基本控制在预期的海域范围内,海洋倾倒区的基本功能得以继续维持。倾倒活动未对倾倒区附近的环境敏感区或其他海洋功能区产生影响。
4.海洋灾害与海洋污损事故
4.1海洋赤潮



2003年,山东近岸海域共发现赤潮4次,主要是红色中螠虫赤潮、浅褐色具刺膝沟藻赤潮、浅褐色海洋褐胞藻赤潮和夜光藻赤潮,累计面积超过456.5平方公里。

4.2海洋污损事故

2003年全省共发生海洋与渔业污染事故10余起,造成经济损失约6.6亿元。其中仅滨州市大口河近海特大污染事故污染面积高达6.6万公顷,涉海产业经济损失达6亿多元。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已查处渔业污染事故7起,为受害单位和渔民挽回渔业经济损失195.4万元,其余几起正在依法处理中。

4.3海洋自然灾害

2003年山东省因受海洋风暴潮灾害的影响,直接经济损失约6.13亿元。其中潍坊沿海受灾人口近20万,水产养殖受损面积7000公顷,冲毁海堤20公里,闸门15座。滨州无棣、沾化县沿海受灾人口近6万,直接经济损失约8000万元。烟台水产养殖受损面积1110公顷,防潮堤损坏7公里,直接经济损失约9300万元。东营受灾人口近6000人,水产养殖受损面积3.5公顷,冲毁防潮堤40公里,直接经济损失约1.4亿元;仅位于黄河口的利津县刁口乡,新建的3.8公里进港路被潮水冲毁,冲毁防潮坝4.3公里,2万亩虾蟹被水冲走,溶化原盐2万吨,直接经济损失达4000余万元。
5.海洋生态保护
5.1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

海洋自然保护区是指以自然环境和资源保护为目的,依法把保护对象在内的一定面积海岸、河口、岛屿、湿地或海域划分出来,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其主要目的:(1)维持基本生态过程和生命维持系统;(2)确保物种和生态系统的持续利用;(3)保护生物多样性。



自然保护区

至2003年底,我省已建立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10个,总面积466105.2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8个,市级海洋自然保护区1个。
5.2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捉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的紧急通知》精神,开展了对违法捕猎和经营野生动物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联合突击检查3次,查获违法经营假冒中华鲟、杂交鲟36条。认真抓好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证的审核、发放工作,完成发放(审核、换发)经营利用、驯养繁殖许可证28件,办理运输证7件,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业务12件。全省共救护、放生水生野生动物11次。

5.3黄河口海洋生态调查

针对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系统因断流、改道所引起的输水输沙量、湿地面积和生物物种逐年减少的情况,
2003年继续组织开展了黄河口海洋生态调查,调查结果表明:

浮游植物硅藻无论从数量上还是种类上都占绝对优势。浮游植物的优势种为诺氏海链藻、夜光藻和短孢角毛藻,近岸水域的细胞数量多于远岸区,北部水域多于南部。

浮游动物主要优势种为强壮箭虫和真剌唇角水蚤,生物量平面分布比较均匀,中部海域较高。

生态区8月份调查中共发现59种底栖生物,其中软体动物23种,多毛类17种,甲壳类14种,腔肠、纽形、螠虫、棘皮和脊索动物各1种。

底栖生物栖息密度以软体动物最高,多毛类次之,甲壳类居第三位。个体数量平面分布基本呈近岸区高于远岸海域的趋势。

生物量平均为3.05g/m2,其平面分布调查区中部较低,东南部及西部近岸海域较高。生物量组成以软体动物最高,甲壳类次之,多毛类居第三位。

从底栖生物群落多样性指数分析可知,生态区大部分底栖生物群落处于健康状态,局部区域底栖生物群落处于受污状态。

5.4海洋渔业生态修复

2003年我省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海洋生态渔业健康发展,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取得了很大成效。全年共投入增殖资金730万元,放流体长2.5公分以上的中国对虾苗种1.7643亿尾,收集附卵乌贼笼50439个,增殖幼乌贼5000万头,放流体长1公分以上的日本对虾苗种6631万尾,幼海蜇6720万尾。试验放流梭子蟹120万只,底播虾夷扇贝3亿粒,高密度底播文蛤650万粒。
6.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 法规建设

国务院于2004年2月22日批复了《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这是国务院批复的第一个省级海洋功能区划。该区划的批复是山东省海洋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使科学使用管理海域有了重要依据,为制定全省海洋开发政策和编制海域使用规划、海洋产业规划及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奠定了科学基础,对协调海洋产业的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解决海域无序开发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山东省颁布了《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省海洋与渔业厅制定了《山东省海洋和海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已下发沿海市县海洋行政管理部门执行。为更好地依法保护海洋环境,《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出台及实施已势在必行。

● 生态保护与管理

大力推进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2003年3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03)80号文件新批准建立了《崆峒列岛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769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240公顷。全省海洋保护区总数已达10处。

● 海洋灾害防治

加强组织与管理,充分发挥山东省海洋预报台的龙头作用,调动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做好海洋灾害预警报工作,为沿海经济的发展搞好服务。

2003年,山东省海洋预报台共向省有关部门发布灾害警报40余份,向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海上山东网站发布海洋环境短期、中长期预报500余份,对海上安全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2003 年10月12 日风暴潮预报、警报减灾防灾工作,防范措施有效,使沿海损失减轻到最低程度,为沿海人民的生命安全和沿海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加强全省近岸海域赤潮监视监测,建立了烟台近海赤潮监控区,有效监控了烟台近岸密集海水增养殖区,保护了广大渔民的利益,促进了海洋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探索建立赤潮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 海洋环境监测

切实履行好《海洋环境保护法》赋予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管理海洋环境监测”的职责,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召开了全省海洋环境监测工作会议,对全年的海洋环境监测工作进行了部署,将监测工作计划任务进行分解,逐级抓好落实,确保近岸海域趋势性监测、专项性监测、监督性监测任务等如期圆满完成。

● 执法监督检查

为了强化海洋环境监察执法,加大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全省严厉查处海洋渔业污染事故,为广大生产者挽回了经济损失,有效地遏制了海洋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

按照国家海洋局的总体部署,在全省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大规模的“保护蓝色国土行动”,全省共组织海上综合执法20次,出动执法船60艘次、执法车220余辆次,执法人员500人次,检查用海项目1200项次,查处违法用海案件40起,严厉打击了违规占用海域、非法采挖海砂、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行为。与新闻单位加强协作,进行了全方位、多形式的集中宣传报道,增强了全民海洋国土意识、依法用海、依法保护海洋环境的意识,树立了我省海洋与渔业部门的行政权威和良好形象。

2005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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