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针对近年来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用海项目逐年增多,用海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布局不合理、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问题,近日,威海市建立了海洋工程市长现场审查制度,即由分管副市长定期对新建海洋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审查,主要查看项目选址是否符合集中集约用海要求、平面布局设计是否科学合理、现场公示是否到位、项目与周边环境是否协调、是否存在未批先建现象等。此外,市海洋与渔业局在严格落实岸段负责制等制度的基础上,也建立了一系列海洋工程巡查制度,明确要求分管局长每周要沿海岸线至少进行一次巡查,海监支队每周至少要进行两次巡查等。这些制度的落实,对进一步加强围填海管理,促进集中集约用海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