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海事局联合开展渔船险情事故预防专项行动圆满结束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落实农业部和交通运输部《水上安全管理合作备忘录》和我厅与山东海事局签订的《海上联合应急救援协议》确定的意见,4月至7月,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海事局发挥海上安全管理合力,第一次联合开展了渔船险情事故预防专项行动。在各级海洋与渔业和海事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加强协调配合,组织专项行动平稳有序,各专项行动内容和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了3、4月份海上渔船险情事故多发势头,我省的渔业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渔船险情事故预防专项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一、部门合作取得新进展。为有效遏制海上渔船险情事故多发势头,联合下发渔船险情事故预防联合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级海洋与渔业和山东各支海事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合作,确保圆满完成联合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始前,制定了工作保障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和任务。专项行动期间,组织渔政港监、海事通航处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形成了全省统一组织协调,省市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市也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全力抓好专项行动的组织、检查安排、信息汇总、信息报送和信息沟通等工作,确保了联合专项行动的扎实推进。
二、联合开展海上巡查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把渔船安全事故预防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和“打非、治违、抓责任”相结合,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和其他专项行动相结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联合执法力度进一步得到加强。
三、渔船安全隐患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市根据方案内容,突出重点,结合《山东省海上渔业秩序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开展常驻山东沿海渔港外省籍渔船的排查活动,进一步改善了渔业安全生产环境。
四、渔船灾害性天气预警预防工作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我省沿海大风等极端天气多发频发重发,海上生产环境恶劣。为较少事故发生,早部署、早预防,强化大风天气防御工作。密切关注气象信息,遇有海上蓝色以上预警信息及时下发通知沿海各市,要求渔船注意防风避风;遇有黄色以上预警信息,要求每艘渔船全部返港或就近避风。利用近岸渔业电台对渔船通播大风预警信息、利用CDMA短信平台发送预警预报短信的方式,提升了预警信息的传递效率,缩短了接受时间,渔船事故发生概率大幅降低。
五、广泛宣传 进一步营造安全新氛围。各级各部门在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重点渔村等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渔船险情事故预防联合专项行动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专项行动舆论氛围。以各种方式发放《致渔民的公开信》、《致船长的公开信》等宣传材料和广泛宣传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大力倡导安全文化。

- 频道推荐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