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国家海洋局.2003年1月)

来源:佚名   发布时间:2015-05-21 04:20:0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赋予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国家海洋局组织实施了2002年度全国海洋环境调查、监测和监视工作,加强了近岸海洋功能区、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赤潮灾害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编制了《2002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现予以发布。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海洋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健康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希望通过《2002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的发布,使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更加了解我国海洋环境状况,关心和爱护海洋,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海洋局局长:王曙光

1.概述
2002年,我国已经形成了由海洋卫星、飞机、调查船、岸基监测站、浮标和志愿观测船等组成的海洋环境立体监测系统,建立了全国海洋环境监测网。在继续进行全国海洋环境质量趋势性监测的基础上,加强了海水浴场、海水增养殖区、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倾倒区和海洋油气区等功能区监测,并在渤海开展了专项监测。在赤潮监控区内实施了高密度、高频率监测。针对典型海洋生态问题,开展了全国海洋生态调查。

监测结果表明,2002年,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17.4万平方公里,与2001年基本持平。其中,轻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分别约为2.0万平方公里和2.6万平方公里。近岸海域海水污染范围略有扩大,长江口、珠江口、辽河口等局部海域污染依然严重。渤海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已占渤海总面积的41.3%,较上年增加了16.7个百分点。海洋贝类受重金属污染程度加重。滨海湿地、珊瑚礁、红树林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受损情况没有明显好转。海洋赤潮发生仍较频繁,主要集中在东海海域,有毒赤潮增加。海水浴场环境状况总体良好。海洋倾倒区和海洋油气区环境质量基本符合功能要求。海洋自然保护区内部分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恢复。
2.全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2.1 海水环境质量

●全海域海水环境质量

2002年,我国远海海域全部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近海大部分海域符合清洁海域水质标准;近岸海域污染范围较上年略有扩大,污染依然严重,但严重污染海域范围有所减小。

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为17.4万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了0.1万平方公里。其中:

较清洁海域面积约为11.1万平方公里,增加1.2万平方公里;

轻度污染海域面积约为2.0万平方公里,减少0.6万平方公里;

中度污染海域面积约为1.8万平方公里,增加0.2万平方公里;

严重污染海域面积约为2.6万平方公里,减少0.7万平方公里。

海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磷酸盐和铅,石油类的污染程度明显减轻。严重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长江口、珠江口、双台子河口、杭州湾和部分大中城市近岸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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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洁 海 域: 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一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较 清 洁海域: 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二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轻度污染海域: 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三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

中度污染海域: 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四类海水水质的海域,仅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和海洋开发作业区。

严重污染海域: 劣于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四类海水水质的海域

污染海域分布示意图

●各海区海水环境质量


渤海 污染程度仍然较重。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为3.2万平方公里,占渤海总面积的比例由上年的24.6%增加到41.3%。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磷酸盐、铅和汞。


黄海 水质状况总体良好。轻度污染海域面积约为600平方公里,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比上年减少。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磷酸盐和铅。

东海 近岸海域污染仍然严重,但污染范围有所减小。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由上年的11.3万平方公里减少到9.0万平方公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由上年的2.7万平方公里减少到2.2万平方公里。主要污染区域仍然集中在长江口和杭州湾海域。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磷酸盐和铅。
南海 水质状况总体良好,但近岸污染海域面积略有增加。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为2.5万平方公里,其中,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分别为0.18、0.21和0.31万平方公里。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磷酸盐和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岸海域海水环境质量

辽宁 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14 270平方公里,其中,较清洁、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分别约为12 260、580、420和1 010平方公里,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比2001年有所减少。主要污染区域集中在双台子河口至辽河口、锦州湾和大连湾等海域。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铅和磷酸盐。

河北 大部分为清洁和较清洁海域。轻度污染海域集中在秦皇岛新开河口和毗邻天津的局部近岸海域,面积约为420平方公里。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磷酸盐。

天津 大部分为较清洁海域。轻度污染海域面积约为760平方公里,中度污染海域面积约为30平方公里。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磷酸盐和汞。

山东 大部分为清洁和较清洁海域。轻度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莱州湾和烟台近岸,面积约为950平方公里。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磷酸盐和铅。

江苏 大部分为清洁和较清洁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23 310平方公里,新沂河口、射阳河口和长江口等邻近海域污染较重。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铅。

上海 长江口海域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的面积较大,上海市沿岸主要排污口等附近海域污染严重。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磷酸盐。

浙江 受长江径流的影响,近岸海域污染范围较大,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的面积分别约为7 780和17 260平方公里,主要集中在杭州湾、甬江口和瓯江口近岸局部海域,比上年有所减少。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磷酸盐。

福建 大部分海域为较清洁海域。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由上年的4 900平方公里减少到2 100平方公里,主要集中在闽江口、九龙江口、湄州湾和厦门近岸局部海域。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铅。

广东 大部分海域为清洁和较清洁海域。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分别为1 800、2 130和3 100平方公里,主要集中在珠江口和韩江口海域。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磷酸盐和铅。

广西 绝大部分海域为清洁和较清洁海域。

海南 绝大部分海域为清洁和较清洁海域。


2.2 海洋生物质量

2002年,海洋生物质量监测点和监测生物种类均比上年有所增加。

对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沿岸96个地点的30多种海洋贝类(牡蛎、贻贝、文蛤、菲律宾蛤仔、扇贝、缢蛏等)体内污染物含量的监测结果表明,2002年我国近岸海域海洋生物仍然承受较大的环境压力,部分监测地点的个别贝类体内仍然残留砷、镉、铅和石油烃等有害物质。

崇明、鳌江、南澳等监测点的个别贝类体内石油烃含量较高;乳山口、崔屯等监测点的个别贝类体内砷含量较高;薛家岛、东海岛等监测点的个别贝类体内镉含量较高;红岛、福宁湾、大鹏湾等监测点的个别贝类体内铅含量较高;雷州湾、键跳等监测点的个别贝类体内大肠菌群含量较高。

东沙的扁玉螺、镇海的毛蚶、南麂的紫贻贝、大亚湾的野生翡翠贻贝、大鹏湾的翡翠贻贝、防城港的文蛤、海口的锦蛤和莺歌海的樱蛤体内检出了腹泻性贝毒;东沙的扁玉螺、大鹏湾的翡翠贻贝及深圳湾的长牡蛎体内检出了麻痹性贝毒。

2.3 主要河流的入海污染物

2002年,国家海洋局组织开展了鸭绿江、辽河、双台子河、长江、闽江、九龙江、珠江等重点河流的主要入海污染物通量调查和河口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经长江、珠江和辽河入海的污染物总量仍然较大,河口海域环境污染难以有效遏制。监测河口海域普遍受到无机氮、磷酸盐、铅、汞、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等的污染,其中长江口、珠江口、双台子河口、闽江口、辽河口和鸭绿江口海域污染严重,给海洋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压力。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发布实施

2002年8月22日,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并授权国家海洋局发布实施。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出台的第一部全国性海洋功能区划。

将我国管辖海域划定为十种主要海洋功能区:港口航运区、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矿产资源利用区、旅游区、海水资源利用区、海洋能利用区、工程用海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利用区和保留区。

海洋功能区划是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依据,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3.海洋赤潮
2002年,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加大了赤潮预防、控制和治理工作力度,加强了海洋环境监测站的赤潮监测能力建设。国家海洋局在我国沿海重要增养殖区设立了10个赤潮监控区,实施了高密度、高频率的监测,提高了赤潮的发现率。同时利用船舶、海监飞机和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在近海海域开展了赤潮的监测和监视。

全海域共发现赤潮79次,累计面积超过10 000平方公里。其中,在赤潮监控区内发现赤潮21次,累计面积2 700平方公里,监控区内赤潮的发现率为100%。

东海海域共发现赤潮51次,累计面积超过9 000平方公里;黄、渤海海域共发现赤潮17次,累计面积近600平方公里;南海海域发现赤潮11次,累计面积约为540平方公里。

在我国部分海域多次检测出亚历山大藻(Alexandrium)和裸甲藻(Gymnodrium)等有毒赤潮藻类,并在小范围内监测到有毒赤潮。

2002年赤潮发生的特点:发生时间早、跨度长,区域集中,有毒赤潮次数增多。赤潮高发期集中在5-7月;大面积赤潮集中发生在长江口及浙江、福建近岸和近海海域;赤潮生物种类多为硅藻类的中肋骨条藻(Skeletonema costatum)与甲藻类的夜光藻(Noctiluca scintillans)和具齿原甲藻(Prorocentrum triestinum);渤海和东海形成小面积的红色中缢虫(Mesodinium rubrum)赤潮。

2002年,我国赤潮监测和预警系统发挥了重要作用,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沿海赤潮造成的损失明显减少,其中福建省减少经济损失9 000万元,浙江省的经济损失与前两年相比明显下降。辽宁省东港市和河北省黄骅市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养殖业户及企业通报赤潮预警监测结果,指导养殖业户和企业适当延长养殖时间,水产养殖业经济效益增加显著,养殖产品产量分别增加约30%和9%。



海洋卫星业务化运行

2002年5月15日,我国成功发射了第一颗海洋卫星“海洋一号”。该卫星已于9月18日正式投入业务化运行,主要用于监测海洋水色、悬浮物浓度和海表面温度等。

4.海洋功能区环境状况

4.1 海水浴场环境状况

2002年,国家海洋局组织开展了全国27个主要海水浴场的环境监测预报工作。7月2日至10月8日期间,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国海洋报》、人民网、新华网和新浪网等媒体发布了大连、秦皇岛、烟台、威海、青岛、日照、连云港、厦门、阳江、北海、海口和三亚等地的12个重点海水浴场水质状况和24小时及未来3天的健康指数、适宜度和最佳游泳时段预报。

水质状况 12个重点监测的海水浴场中,72%的浴场水质为优,22%的浴场水质为良,少数浴场出现粪大肠菌群超标。

健康指数 健康指数是表征浴场健康风险的综合指标。统计结果表明,全部12个重点海水浴场的健康指数达到60,其中83%的海水浴场的健康指数超过85。 海水浴场环境预报画面


适宜度评价 适宜度评价是根据浴场水质、水文和气象要素等对海水浴场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2002年7月1日至10月8日期间日适宜度评价统计结果表明,12个重点海水浴场适宜和较适宜游泳天数的比例达97%,不适宜游泳天数的比例为3%。造成浴场不适宜游泳的主要原因是风浪过大(占61%)、水温偏低(占22%)或粪大肠菌群超标(占17%)。

4.2 海水增养殖区环境状况

海水增养殖区作为重要的海洋功能区,其环境质量直接影响到养殖品种的质量、产量和公众健康及养殖区功能的持续利用。



2002年,各级政府组织开展了沿海18个增养殖区的环境监测工作。结果表明,各增养殖区水质条件基本能满足增养殖环境功能的要求。其中,秦皇岛、南通、三亚、万宁和陵水等增养殖区水质良好。珠江口、象山港、双台子河口、莱州湾、如东、三都湾、罗源湾和东山湾等增养殖区海水中无机氮和磷酸盐超标,水体呈富营养化状态。其中,象山港增养殖区无机氮全部超四类海水水质标准,50%以上的区域磷酸盐超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珠江口增养殖区90%以上区域无机氮和磷酸盐超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水体富营养化是影响养殖区功能发挥的主要因素。

在网箱养殖海域,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残饵和粪便等在海底的堆积、分解使沉积物中有机质和硫化物等含量增高,养殖自身污染问题较突出。

4.3 海洋自然保护区环境状况

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最有效的方式。至2002年底,我国已建成海洋自然保护区76个,其中,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21个,地方级海洋自然保护区55个。中华白海

豚、斑海豹、海龟、文昌鱼等珍稀濒危海洋动物以及红树林、珊瑚礁、滨海芦苇湿地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得到重点保护。

至2002年底,我国已建成省级以上的
红树林自然保护区9个,保护面积为76平方
公里。由于加强了管理和宣传,滥砍滥用
保护区内红树林的现象已基本杜绝,通过
人工造林使区内红树林逐步恢复,保持了
红树林生态系统基本生命过程和功能,丰
富了海洋生物多样性。广西北仑河口海洋
自然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丰富,红树林生
长茂盛,种类繁多,已达39种;沉积环境
和水环境质量良好,依赖红树林生存的海
洋生物超过200种。



目前,我国共建有珊瑚礁自然保护区8个,保护面积达562平方公里。2002年调查监测结果表明,保护区内的珊瑚生长状况良好,珊瑚礁覆盖面积有所增加。通过控制污水排放以及禁止采挖和禁止销售珊瑚等有效管理措施,三亚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内的珊瑚礁生态得到恢复。保护区内水质状况良好,珊瑚种类丰富,造礁珊瑚恢复到60种,软珊瑚及其他种类珊瑚恢复到23种,珊瑚礁平均盖度为42.6%,最高达66.5%。
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生物活化石之称的文昌鱼数量由上年的360个/平方米增加到365个/平方米;庙岛群岛斑海


豹自然保护区内斑海豹数量已增加到400多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白海豚近年频频游入粤东南澳岛海域。



然而,我国海洋自然保护区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沿岸海洋开发活动、污水排放和人为破坏等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杜绝,威胁着珍稀濒危海洋动物的生存和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实施

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泽民主席签发命令颁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域法》共8章54条,对管海用海等一系列核心问题,如海域使用管理体制、海域使用的功能控制、海域权属管理及申请审批、海域使用权的取得及管理、海域使用的有偿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它的实施必将对我国政府强化国家权益,彻底解决海域使用及其资源开发的“无序、无度、无偿”状态,进一步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发挥巨大作用,并将对促进我国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障海洋可持续利用,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4.4 海洋倾倒区环境状况

2002年,国家海洋局对10个海洋倾倒区进行了全面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倾倒区及其周边环境的水动力状况、水体物理化学状况和生物状况等。

监测与评价结果显示:与倾倒区选划时的环境质量状况比较,90%以上倾倒区的环境状况未发生显著的变化,部分倾倒区及周边底栖环境的总生物量略有减少。所倾倒的废弃物基本控制在预期的海域范围内,海洋倾倒区的基本功能得以继续维持。倾倒活动未对倾倒区附近的环境敏感区或其他海洋功能区产生影响。

我国目前批准使用的倾倒区为67个,2002年全国实际使用的海洋倾倒区为60个,倾倒的废弃物主要为疏浚物,共签发倾倒许可证526份。疏浚物的年倾倒量约为10 721万立方米,惰性无机地质废料51.8万吨,人体骨灰750具。

4.5 海洋油气区环境状况

至2002年底,全国共有海上油气田26个,含油污水年排海量约为6 769万吨,钻井泥浆的年排海量约为2.8万立方米,钻屑的年排海量约为2.3万立方米。油气田及周边区域的环境质量基本保持正常。开发活动未对周边环境敏感区或其他海洋功能区产生影响,开发过程中无重大溢油事故发生。
海洋生物、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颁布实施

由国家海洋局组织编制的《海洋生物质量》和《海洋沉积物质量》国家标准,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发布,分别于2002年3月1日和10月1日实施。

5.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状况
全国海洋生态调查和监测结果表明,2002年我国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特别是通过采取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等措施,使局部海域生境和部分物种得到保护和初步恢复。但是,由于不合理的海洋开发利用活动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我国近岸海域海洋生态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近岸海域生境恶化,生态系统结构失衡,典型生态系统受损,生物多样性和珍稀濒危物种减少,赤潮等海洋生态灾害频发,外来物种入侵产生危害。同时,人为破坏海洋生态的违法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5.1 海洋生态系统结构失衡

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近岸海域生态压力不断增加,生境恶化,海洋生态系统结构失衡,典型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生物栖息地丧失严重,主要传统经济鱼类资源衰退,海水养殖品种种质退化严重。

随着近岸海域富营养化程度的加剧,外源性营养盐的大量输入导致海水营养盐结构失调,海水中浮游植物的种类组成、数量分布和物种多样性均发生了显著的变化。2002年6月,长江口、辽河口等重要河口区海域浮游植物数量较1959年同期增加了4-5个数量级。

5.2 典型生态系统遭到破坏

●滨海湿地锐减

石油开发和围填海等人为活动导致我国滨海湿地丧失严重。据初步估算,我国累计丧失滨海湿地面积约219万公顷,占滨海湿地总面积的50%。例如,双台子河口1987年天然芦苇湿地面积为6.04万公顷,2002年减少为2.4万公顷,15年间减少了60.3%,芦苇天然湿地丧失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由于滨海湿地消失,许多鸟类等珍稀动物的生存受到严重威胁。



●红树林生境破坏

我国的红树林主要分布在广西、海南、广东和福建沿岸。20世纪50年代全国红树林面积约5.5万公顷,至2002年,红树林面积已不足1.5万公顷,减少了73%,广东、海南和广西红树林分布面积分别减少82%、52%和43%。

●珊瑚礁生境丧失

我国珊瑚礁种类约200多种,主要分布在海南、广西、广东和福建等沿海。由于大量开采珊瑚礁,近岸海域珊瑚礁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破坏。保护区的建立遏制了珊瑚礁的人为破坏,并呈现出逐步恢复的趋势,但其他区域珊瑚礁生态系统人为破坏仍在继续,珊瑚礁分布面积已经减少80%。

●海草床生境消失

我国沿海从南到北都有海草资源分布,海草床是浅海水域初级生产力最高的生物栖息地之一。目前,我国海草床生态系统正受到人类活动的严重威胁,例如海南岛龙湾非常适合海草生长,但由于近几年对虾养殖业的发展,导致该海域海菖蒲、泰莱草叶面上的沉积物层加厚,光合作用能力降低,整片海草床呈现老化和退化趋势。

5.3 海洋珍稀濒危物种减少

我国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物种正在日趋减少,每年有大量的东方鲎和海龟遭到捕杀;中华白海豚近年来数量骤减,已成为濒危物种;斑海豹、库氏砗磲、宽吻海豚、江豚、克氏海马、黄唇鱼等国家保护动物也遭到人类过度捕捞。

5.4 外来物种入侵

由于海水养殖引种和水族馆饲养业大规模发展、鲜活水产品广泛流动及远洋运输船舶压舱水排放等原因,导致海洋外来物种的广泛传播,有的已产生入侵危害,造成当地物种消失严重,生态结构失衡。至2002年,我国已从国外引进鱼、虾、贝类等海洋经济生物26种,盐碱地栽培植物2种。某些外来生物入侵已对局部区域造成严重破坏,如大米草肆虐福建沿海,已占据了闽东100平方公里的滩涂,破坏了当地红树林生境,引起生物多样性降低,目前已侵犯到渤海黄河三角洲地区。同时,外来物种的生物杂交有可能造成遗传污染或带入多种病原生物,对现有的海洋生态系统构成威胁。
6.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6.1 法规建设

2002年8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并授权国家海洋局发布实施。

2002年,国家海洋局制定并发布了《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程序》、《海洋石油平台弃置管理暂行办法》和《海洋赤潮信息管理暂行规定》。

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政府制定了《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浙江省海洋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了《浙江省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核准管理办法(试行)》。



温家宝同志在国家海洋局视察工作


6.2 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

2002年,国家海洋局组织开展了全国海洋生态调查,为制定全国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加强海洋生态监测与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河北省建立了石臼坨诸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山东省建立了无棣古贝壳堤岛与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海阳千里岩岛海洋生态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福建省建立了宁德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

6.3赤潮防灾减灾

2002年,国家海洋局在7个沿海省的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功能区建立了赤潮监控区,加大对赤潮的监控力度,有效地开展了赤潮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国家与地方相结合、专业与群众相结合的全国赤潮监测监视网络和应急响应体系。沿海省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吸收志愿者参与赤潮监视监测,福建省和河北省分别组建了500余人和130余人参加的赤潮监视志愿者队伍。

6.4 全国海洋环境监测网组建完成

200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海洋局组建了全国海洋环境监测网。

6.5 政务公开

为推进政务公开,国家海洋局自2002年7月起,每月在政府网站公布海洋工程环境保护与海洋倾废月度管理数据和信息,发布海洋工程环境保护和海洋倾废月报。

6.6 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2002年,《海洋生物质量》、《海洋沉积物质量》国家标准和《海洋台站观测通用技术要求》行业标准颁布实施。国家海洋局组织编制了《海水浴场环境监测技术规程》等12个技术规程和《中国近海赤潮生物图谱》。

6.国际交流与合作
2002年9月,国家海洋局与全球环境基金在大连共同举办了“第二届全球环境基金国际水域大会”,促进了项目参与国、项目执行机构以及私人和非政府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10月,全球环境基金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国家海洋局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开展的“中国南部沿海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10月,国际亚太环境遥感学术大会在杭州召开,大会的主题是“大气、海洋、环境和空间遥感”。

2002年,中国政府与全球环境基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以及国际海事组织共同执行的东亚海海洋污染防治和管理项目建立了项目协调和执行机制,制定了渤海环境管理战略计划。

200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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