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创新执法模式 提升执法效能

来源: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23:03:01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适应海洋渔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我市不断创新海洋执法管理机制,积极探索联合执法机制,集中执法力量解决渔业资源管理、渔船管理和海域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是实行联合执法。首先,加强海监、渔政、渔监等内部联合执法。在今年的伏休管理中,渔政、渔监执法人员常驻渔政船,加大海上执法检查频率,对我市管辖海域实行不间断式的巡航检查,严厉查处违规偷捕现象及船证不符渔船和脱审渔船,同时积极发动渔民群众举报,安排专人对中心渔港、避风港等关键部位进行定点监控。另外联合工商部门开展市场检查,确保我市伏休秩序稳定良好。其次,联合公安、海事、国土、港航等部门开展海砂综合整治。在今年的市政府组织的海域非法采砂综合整治行动中,由我局牵头,海事、国土、交通、港航等10个部门参与,开展了海域、海岸、港口码头联合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了16次海上突击巡航执法检查,查处违法作业船只13艘、采砂机械、车辆4台。再是,联合畜牧、药监等部门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对400多家生产单位药物使用、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对不合格的苗种进行了销毁。通过联合执法,既增强了执法力度,又提高了执法效率,维护了正常的海洋渔业生产秩序。

二是实行区域化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渔业、海域资源的监管力度,根据我市海岸线、渔船等实际特点,充分整合海监、渔政、渔监的人力、物力,实行区域化管理,在海域管理、伏季休渔、安全生产等方面,将全市11个沿海县市区划分为3个片区,分片区落实责任人,每片区由一名执法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开展执法监察,为随时掌握海域使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伏季休渔动态,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提供了可靠保障。

三是推行阳光执法。坚持严格、公正、规范和阳光执法,从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注重考核入手,通过政务公开、窗口服务等形式和手段,使执法全过程完全置于阳光下操作。今年年初,在全市推行了 “两书一卡”制度,倡导“执法就是责任、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要求全市海监机构执法检查时,一律向相对人发放“两书一卡”。“两书”是《海洋法律提示书》和《烟台市海洋行政执法廉政告知书》,“一卡”是《对烟台市海监队伍的执法意见反馈卡》。实施“六公开”,就是执法身份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标准公开、执法职责公开、执法结果公开,做到了“三理”,即纠正违法有理、处理违法讲理、执法尺度合理,进而有效地保证了处理各类违规案件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上半年查处的海洋与渔业案件实现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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