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四项措施强化近岸海域定期巡查

来源: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23:04:18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强化近岸海域定期巡查,日前,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制定了四点措施做好有关工作。

一是明确巡查重点。巡查重点主要包括辖区海域内围海、填海、养殖用海、海洋工程等用海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包括未批先填、少批多填、非法围海、非法养殖、违规施工等);陆源排污口、临海工业区、海洋工程项目是否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查辖区内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无居民海岛等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辖区内海域是否存在非法采砂和违法倾废等违法行为;辖区内渔港码 头、渔船是否按规定处理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等五个方面。

二是加大巡查频率。市海监支队与各市区海监大队在巡查中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市海监支队对市区海域岸线及规划养殖区每周巡查一次,对各县市辖区重点海域每月巡查一次,对重点无居民岛屿每月巡查一次。各市区海监大队对辖区重点海域每周巡查一次,对重点无居民岛屿每半月巡查一次,做到了对各类违法违规用海行为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制止、早查处。

三是强化巡查信息管理。市及各市区两级海监机构对定期巡查工作做到季有计划、月有安排、旬有落实,建立健全了岸线巡查本底资料的收集、登记、检查、台账等制度,对每次巡查做到有记录、有照片、有录像。海洋监察员每月将巡查信息上报所属大队,各市区海监大队每月向市支队上报一次巡查执法情况,市海监支队每月通报巡查执法情况。

四是拓宽信息渠道。在全市重点海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用海活动、海洋环境的全日监视。在每个沿海乡镇和重点用海单位聘请了一批海洋监察信息员,聘用部分渔船作为“海洋监视协管船”,进一步拓宽了海域使用信息的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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