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规范实施2010年度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项目
来源:东港区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23:05:49
会议宣读了省海洋与渔业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度山东省渔业资源修复行动项目计划的通知》(鲁海渔【2010】60号)和东港区海洋与渔业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后,强调:一是采取积极措施,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全区50只深水大网箱和日本冠鞭蟹种质资源保护区项目建设的按期完成;二是严格财务制度,严格按照《山东省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区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财务账目,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实行报账提款;三是深水网箱海区布设、保护区建设等关键环节,必须经省厅组织现场监督,否则一律不予组织验收;四是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区海洋与渔业局的全程监督管理;按照要求及时汇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会后,东港区海洋与渔业局与3个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签订了《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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