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002086)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书
来源:搜狐证券 发布时间:2015-05-20 23: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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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的担保,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2,070 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四、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李家强 张荣庆 吴国芝
2010 年7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