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海域伏季休渔期间违规最高可罚5万元

来源:王晶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9:57 




前天12:00,渤海海域开始为期两个半月的伏季休渔。当日上午,渔政监察、渔港监督、边防武警、渔船检查处四个部门对北塘渔港、东沽渔港、汉沽渔港码头进行了联合检查。

2007年6月16日12:00至9月1日12:00为渤海海域伏季休渔期,休渔期间,除使用网目尺寸90毫米以上的单层流刺网、钩钓以及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专捕海蜇、毛虾专项品种捕捞作业外,禁止在渤海海域伏季休渔期间从事一切捕捞作业。所有休渔渔船须在休渔开始日前达到指定地点停泊,休渔期间不得擅自转移停泊地点和加载冰、油等渔需物资。各类渔业辅助船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运输、销售违规捕获的渔货物。对休渔期间违规作业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除没收渔获物和非法所得外,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合检查中,检查组对停泊在港的渔船船主进行了相关证件的检查,并上船检查了船上是否装有渔网、冰、油等渔需物资。据塘沽渔政部门介绍,通过检查发现塘沽区的452艘渔船已经全部停靠在渔政部门指定的地点,渔船上并无渔具、冰、油等渔需用品。各渔船都做到了“船靠港、网入库、人上岸、证集中”,休渔首日,辖区内秩序良好。(人民网·天津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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