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我省黄三角、蓝色经济区战略的提出实施,正使这一区域向我省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之一转化。如何发挥好金融市场的作用,保证资本供给?为此记者独家专访了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所长袁红英研究员:
多领域向民间资本敞开大门
与广东、浙江投资结构相比,山东民营企业发展及民间投资相对不足。据人民银行山东分行对山东400 家中小出口企业调查,80.6% 的纺织企业和76.3% 的轻工企业资金偏紧,新增贷款对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的带动放大作用明显不足。目前山东省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等完全开放的竞争领域,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很少,表明一些行业门槛仍然太高,民间投资很难涉足。但今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大家口头常说的非公经济“新36条”。而山东省早在 2009年5月就已进一步放宽了民间投资准入领域,引导政府投资有序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让利于民间投资。
在能源、交通、供水、供电等垄断行业和市政公用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全部对民间资本开放,并要求民间资本在省市重点项目中要占到一半。据省发改委投资处统计,2009年山东省民间投资额达到14736 亿元,同比增长23.9% ,民间投资占整个投资的77.4% ,同比提高0.7 个百分点,较十五末提高了3个百分点。
金融业“大而不强”急需改变
投融资问题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开发和培育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例如,据测算,为支撑我省沿海开发目标的实现,沿海地区每年用于开发的固定资产投资将超过3000亿元。2009年山东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居全国第3 位,实现地方财政收入居全国第4位,但地方财政收入占GDP 的比重仅居全国第28位,人均地方财政支出仅居全国第26位,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仅居全国第12位。
我省金融发展方面也存在大而不强的问题。全省仅有一家总部设在省内的全国性金融机构,地方银行类金融机构资产规模仅占全省总量的31.3% 。由此可以看出,山东省自身的财政金融实力很难支撑起黄三角、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战略新兴产业等的开发建设任务,必须立足创新,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不断集聚省内外的社会资金,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 吸引社会投资的新型投入机制。
民资成最有活力的投资主体
首先,要发挥财政支出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带动民间投资,促进山东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可以设立蓝色经济产业专项资金,并对民营资本开放,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高新技术产业,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其次,引导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向沿海地区和新兴产业集聚。2010年6月首届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经贸洽谈会上,除大型央企之外,以浙商为代表的山东埠外民间资本也开始抢滩黄三角。福建乐海欣水产、温州永大等民营企业正逐步成为这一区域最有活力的投资主体。
要引导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向沿海地区和新兴产业集聚。 鼓励金融机构法人总部或地区总部来黄河三角洲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落户,打造金融洼地。大力扶持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各类小型金融组织发展,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和方式。
第三,要充分利用金融市场,鼓励金融创新,扩大融资渠道。鼓励金融创新,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新型融资工具、融资方式,鼓励并推动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协调金融监管部门推进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试点工作,努力扩大直接融资比例,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题。同时,引导民间资本更多投向影视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福利等民生社会事业,开拓现代物流、工业设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