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碧海行动计划--第四章 2001-2005年碧海行动计划(1)
来源:佚名 发布时间:2015-05-21 04:20:14
第一节 行动目标
2005年的基本目标是: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得到初步控制。
一、沿海城市建设、改造一批具有脱氮除磷功能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和设施,7市地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城市生活污水中氮去除率达60%,磷去除率达40%
二、由可控非点源和河口进入海域的污染物总量进一步削减,COD、总氮、总磷分别削减30%,宾馆、饭店废水达标排放
三、推广无磷洗涤用品,沿海县市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四、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废水达标排放,畜禽粪便资源化率达到60%
五、近岸海域水质基本达到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目标的要求。
六、生态养殖面积达到60%,船舶废水达标排放
七、沿海防护林体系基本建成
八、建立流动污染源应急处理体系,与船舶作业相关的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二节 行动计划
一、COD排放总量及河流氮、磷入海总量控制目标
2000年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后,2005年在点源治理方面的主要工作是:强化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保证正常运行,提高治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削减污染物;新建部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通过上述措施和生态工程,实现入海COD、氮、磷分别削减30 %的目标。
200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