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0年度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证年审工作全面启动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23:21:09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做好2010年度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证年审工作,省渔政处决定自71开始至831,对全省注册登记的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单位(个人)进行年审。

此次年审的范围是,凡20091231前在省渔政监督管理处注册登记,取得水生野生动物特别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年审的内容主要是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按照核准登记内容和业务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情况;依法按时申请变更登记和年度经营业务活动情况;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缴纳及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情况。

对年审不合格的单位(个人),渔政机构将依据《行政处罚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其《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分别予以警告、暂扣《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并责令限期改正、撤销许可登记等处罚。对脱审或不能继续经营的,特许证件予以注销;脱审后又继续使用的,必须补交脱审年度资源保护费,并参加当年年审。对不按规定缴纳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的,一律暂扣其许可证,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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