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中国6日驳斥了美国就中国以从事间谍活动和搜集国家机密为由判处一名美国地质学家8年有期徒刑提出的批评。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反问道:“难道把他无罪释放,他们就说中国司法制度是公开、透明的?……在审理期间,被告人的各项合法权益都得到了保障。”
他说此案是中国内政,他国不能干涉。
英国广播公司:在薛峰被判刑之前,前澳大利亚力拓公司驻上海办事处负责人胡士泰因涉嫌受贿和窃取国家机密于今年3月被判处10年徒刑。从中可以汲取教训?似乎如此。
首先,在中国,什么是机密?定义可能含糊不清,但两个案子均表明中国对涉及国有企业的信息十分敏感,特别是战略资源部门的国有企业。薛峰在石油行业,而胡士泰在钢铁行业。
其次,像薛峰和胡士泰这样国内出生、加入外籍后回到国内外企工作的人可以在中国境内活动,通过建立关系获得外国人无法获得的情报。他们对外国公司而言很有用。
但如今,薛峰和胡士泰发现,他们的外国护照并不能为他们提供保护。美国总统奥巴马提出了薛峰案,澳大利亚方面提出了胡士泰案。但中国还是做出了严厉的判决。
他们的命运似乎发出了明确等告:与中国的资源和国有企业的商业交易有关的信息受到严密保护,如果你获取这些信息,那么别指望你的外国护照可以保护你。
美国华盛顿邮报:近年来,中国日益表现出这样益种意愿:利用其包罗万象的国家机密法——经常在涉密问题上被援引——来保护国企。尤其是非常更要的能源业国企的贸易机密。今年3月,供职于力拓公司的澳大利亚人胡士泰因窃取商业机密和涉及中国购买铁矿石一事的贿赌罪在上海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但是,此案与胡士泰案不同。中方有意在薛峰案上保持低调,其中部分原因显然是为了对身在得克萨斯的薛峰家人表示某种程度的尊重。他的家人担心,让外界关注此案可能会进一步惹恼中国。
美大使对宣判表示“失望”
美国华尔街日报:中国对美国地质学家宣判
中国法院拒绝美国总统奥巴马的个人请求,于今天判处一名出卖中国石油行业数据的美国地质学家8年徒刑。法律专家称,这一重判是对外国企业的警告,也是对华盛顿的遣责。
法律专家们说,中国政府似乎对外国公民采取了比以前更加强硬的方针。专家们列举一个又一个例子,表明面对这些外国人所属国家政府从宽处理的要求,他们还是受到重罚。
薛峰案突出表明美国政府影响中国间谍案处理过程和结集的能力有限。薛峰案在定罪一年后的美国节日宣判,这似乎是经过精心计算的藐视行为。
美国纽约大学法学教授、中国司法体制问题权威杰罗姆·科恩说:“这起案件值得注意的方面是,中国政府无视(美国政府)营救薛峰的努力。”
美国纽约时报:地质学家获刑一事遭质疑
美国一名地质学家因购买了与中国石油行业有关的数据库,被判处8年徒刑,美国官员今天对这一判决感到沮丧和困惑。
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在一项声明中说,美国政府对判决结果感到失望,并对薛峰在中国法律下所应享受的正当程序权利以及他在狱中的健康状况表示关注。
印度时报:美国驻华使馆发言人苏珊·史蒂文森说,洪博培大使旁听了5日的宣判,他对判决结果感到失望,并将继续与中国官员讨论此案。
史蒂义森告诉法新社记者:“美国政府对薛峰的状况憨到担忧。”“保护海外美国公民是我们最重要的工作……我们将继续看望他,并将继续与中国政府讨论此案。”
美国外交官此前透露,在去年11月访华期间美国总统奥巴马曾与中国领导人讨论过此案。
人权组织对话基金会的约翰·卡姆在谈到5日的判决结果时表示:“我只希望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议判决结果,并及时这样做,以便患有严重心脏病的薛峰能够尽快回到家中。”
罪犯将情报卖了大价钱
卡塔尔半岛电视台:中国判处“实施间谍活动的”美地质学家有期徒刑
中国法院判处一名美国地质学家8年徒刑。现年44岁的薛峰被判犯有间谍罪,另一项罪名是搜集有关中国石油产业的国家机密,并将有关信息卖给一家美国咨询公司。
法院在宣读判决书时说,薛峰获取了有关陆上油井地形的文件和一个有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属3万余口油气井坐标值的数据库。
判决书还说,上述信息已卖给薛峰受雇的美国IHS能源咨询公司。
西班牙国家报:中国再次对被认为是工业间谍的外国人展示了强硬一面。北京一家法院判处一名华裔美国地质学家8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20万元,罪名是这名美籍华人收集并出售了被认为是中国国家机密的石油工业数据。
判决认为,薛峰收集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一些油田的信息和文件,还有一个包括3万多口油井的坐标和储量信息的数据库。薛峰以22.85万美元的价格把这些信息出售给美国咨询公司IHS。
这一案件的审理延宕了两年之久。薛峰于2007年11月被捕。
薛峰和IHS公司都辩称,涉案的数据库是可以进行商业操作的商品。薛峰在审判中宣称,他所收集的数据“是石油界人尽皆知的事实”。
薛峰案件让在华外国企业家再次惊出一身冷汗。他们仍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职员胡士泰被判10年有期徒刑记忆犹新。
中国政府似乎希望借此向涉及自然资源等敏感领域的在华外国企业发出警告信号,尤其是对像薛峰这样出生在中国、在国外受教育,接受了外国国籍后回到中国工作的人发出严重警告。与薛峰同时被判刑的另外三人,有两人是他的同学,都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相关的研究机构工作。这两人被判处两年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另外一人负责将薛峰手机的资料出售,也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和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