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风暴潮灾害的主要措施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23:24:00 

风暴潮是一种严重的海洋灾害,对沿海人民的生命财产和海岸带的经济开发有很大的影响。为了以较少的经济投入,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必须在沿海的经济开发中充分考虑风暴潮的危害。历史上的教训是很深刻的,例如著名的广东省潮阳县牛田洋围垦工程,5米宽、3.5米高、8.5公里长的围海大堤,被1969年第3号强台风汹涌的风暴潮伴着滔滔巨浪冲刷得所剩无几。
近年来,随着海岸带开发的迅猛发展,沿海的经济价值、人口密度迅速增大,原来的不毛之地和大片荒滩,已变成或将即将变成价值数十亿元的经济开发区。因此,即使遭受与过去类似强度的风暴潮袭击,其直接经济损失也将数倍地增长。所以在沿海经济开发中,重大项目一般不建在频遭风暴潮灾的岸段,要建也要避开风暴潮灾的多发区。所有项目都要修筑有一定的防潮能力的防潮堤坝和制定行之有效的临时性防潮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潮灾可能造成的损失。
多年来,沿海地区的防潮工作一直是由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及下属的省、地(市)、县三级防汛指挥部负责,在沿海多年的防潮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例如:1989年的第8号台风登陆广东省珠江口以西地区,预报部门预报台风将在这一带沿海产生特大海潮,酿成潮灾。各级防汛部门在接到预报后,立即紧急动员,强行疏散危险地段的居民,抢运物资,抢收稻谷。尽管此次潮灾仍损失约11亿元,但人员伤亡极少,经济损失也减少到了最低限度。沿海防汛部门在汛期(5月~11月)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所管地段的防汛和防潮工作;非汛期(12月~4月)这些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修复、加固沿海沿江的海堤、海塘、江堤等防汛防潮工程和设施,保护这些工程设施完好无损,同时有计划地修建新的防潮工程。
防御风暴潮灾的主要措施包括:工程措施以及监测预报和紧急疏散计划等非工程措施。工程措施是指在可能遭受风暴潮灾的沿海地区修筑防潮工程。我国人民在同风暴潮灾的斗争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相继修建了一些沿海、沿江堤坝和挡潮闸,在防潮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福建省先后建成了保护千亩以上的江海堤坝383处,堤总长1875公里。保护人口475.14万,土地301万亩,国防设施16处,交通干线44条,城镇31个,工矿企业3393个,效益十分明显。又如,1974年第13号台风风暴潮后,上海市将黄浦江岸的防洪墙加高到5.3米,仅以8厘米的超高程,拒1981年第14号台风风暴潮于城区外,使上海免遭潮灾。正在修建的黄浦江防洪墙能防御百年一遇的风暴潮灾害。但限于国力,现有的不少海堤、海塘标高仍然偏低,不少岸段工程质量不高,维护保养也跟不上,防御潮灾的工程措施亟待加强。
在过去的二三十年中,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个风暴潮监测预报系统,负责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警报的发布。防潮指挥部门依据预报警报实施恰当的防潮指挥,必要时按照疏散计划确定的路线将人员和贵重的物质财产转移到预先确定的“避难所”。这些减轻风暴潮灾害的非工程措施在减灾中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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