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无棣县坚持“海洋兴县”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作为保持海洋经济健康、快速和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科学开发利用海域滩涂资源,大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海洋综合管理工作呈现新格局。
一、加大海洋法规宣传,传统用海观念发生新转变
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对《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渔村、渔港和沿海企业悬挂张贴标语,大张旗鼓宣传,广造依法管海声势;成功举办“走向海洋·蓝色畅想”演讲比赛,全社会海洋国土意识、海洋经济意识和海洋环保意识显著增强,为蓝色经济迅速崛起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将海洋法律法规及省、市配套实施办法编印成册,将海域使用程序、用海须知、违法用海行为举报途径、海洋环境污染反馈渠道等实用法律知识制成明白纸,深入街头和渔村现场咨询和免费发放;大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主动引导,耐心说服,循序渐进,实现以点带面,有效推进了海域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彻底转变了“祖宗海”等传统观念,依法用海意识深入人心。
二、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科学用海实现新突破
《海域使用管理法》施行以来,该县全面贯彻海域权属管理、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开展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估,成立海域使用金征收工作小组,制定了《海域使用金征收工作实施方案》,依法开展海域使用金征收工作,彻底改变了海域使用无序的局面。2006年2月,市政府下发《关于公布实施滨州市海岸线的通知》后,我县明确界定了海陆分界线,并组织专业人员深入海域使用现场,对海岸线向海一侧所有用海项目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逐一核实面积,制作了海域使用项目的确切位置图,建立起规范的海籍档案,为贯彻落实《海域使用管理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突出海洋监察执法,依法管海上升到新水平
为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维护海洋开发利用秩序,我县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开展了“海盾”、“碧海”等专项执法行动,严打海洋违法行为。全面推行岸段负责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派出精干执法力量对全县海域和自然保护区进行海陆巡查,实现了有效监管。在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建立起监督管理机构,执法人员长期驻守,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不受侵害。同时,创新方式方法,在沿海乡镇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进行监督并及时反馈。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车辆6车次,执法人员22人次,检查海洋工程项目9个,行程1100公里。共立案查处海洋违法案件2起,有效遏制了海洋违法行为。
四、加大海洋环境监管,环境保护显现新成效
针对近海海域的污染主要来自上游河道的实际,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在工农业及生活污水、养殖区尾水排放、油区污染及区域作业渔船的局部污染等方面,我们加大了重点监督管理力度,严控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一旦发现排污事件,坚决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第一时间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另外,积极配合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和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对漳卫新河及近海海域环境污染现状进行调查取证,为海洋污染防控和治理提供了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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