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平洋公海将严控捕捞能力

来源:农业部渔业局国际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5-05-21 04:01:19 

建立南太平洋区域渔业管理机制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4月30日至5月4日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召开,包括我国在内的20个国家派团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于5月4日通过了南太平洋区域渔业管理的临时措施(将于2007年9月30日生效)。按照该临时措施的规定,南太平洋公海中上层渔业和深海底层渔业的捕捞能力将受到严格限制。

对中上层渔业,临时措施规定各国必须在2008和2009年将渔船总吨位限制在2007年实际生产渔船的总吨位水平,作业渔船需安装船位监测仪器,并在渔船上派驻适当比例的本国观察员。该临时措施主要针对南太平洋公海竹荚鱼渔业,不适用于该海域的鱿鱼渔业。

对深海底层渔业(主要针对胸棘鲷渔业),临时措施规定将产量限制在2002年至2006年的平均水平;每艘捕捞胸棘鲷的底拖网渔船均应有一名本国观察员,从事其他底层渔业的渔船上也应派驻适当比例的本国观察员;所有从事底层渔业的渔船均需安装船位监测仪器。为保护脆弱海洋生态系统(包括海山、热水口、冷水珊瑚和海绵区)和保证深海鱼类资源的长期可持续性,临时措施为开展新的深海底层渔业规定了复杂的科学评估程序。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