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发区出台近岸海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高 嵩   发布时间:2015-05-21 04:20:23 

本报讯 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近岸海域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提高对近岸海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日前,山东省青岛开发区出台了近岸海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所带来的损失。

近岸海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分别对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应急保障措施、应急响应程序和善后工作等5个方面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预案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海洋环境保护监督和监察职责,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协作,重点防止近岸海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时迅速有效地采取防治措施,降低事故带来的损失。

预案强调,近岸海域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防治结合、科学决策”的原则,切实做到组织健全、措施得当、责任到人、工作到位。预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和分工情况,还以简图的形式,标示出事故发生后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行动步骤和情况处置方法,减少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为事故抢险赢得时间。(高 嵩)

200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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