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向大海要水

来源:李鹏飞 袁涛   发布时间:2015-05-21 04:01:35 


海水淡化设施

4月23日,《关于加强海水利用工作的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正式通过。按照这一《意见》,我省将强化对海水的利用。到2010年,全省海水淡化能力将达到20万-25万立方米/日,直接利用海水130亿立方米/年。

20亿立方米缺口

据了解,我省人均水资源量仅有328立方米,尚不到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6。按照我省“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经济发展速度预测,到2010年,全省每年需要水资源311亿立方米,但可供水资源只有278亿立方米,即使加上南水北调13亿立方米,缺口仍达20亿立方米。

海水利用是解决我省特别是沿海地区水资源短缺的现实选择。目前,全省已建海水淡化工程15处,淡化能力1.96万立方米/日,以反渗透和低温多效蒸馏为主的淡化技术日渐成熟;海水直接利用主要应用在电力、化工等领域,年利用海水30亿立方米。

6个方面推进海水利用

按照《关于加强海水利用工作的意见》,我省将从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工厂化海水养殖、海水利用技术装备、实施“134”海水利用推进工程等6个方面大力推进对海水的利用。“134”海水利用推进工程将成为突破口。按照这一工程,我省将打造1个综合区,把青岛建成集科研、应用、产业化示范于一体的海水利用中心发展区;建设3个产业带,在烟台、威海建设海水淡化产业带,在潍坊、滨州、东营建设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带,形成环山东半岛沿海工厂化海水养殖产业带;实施4个示范工程,即大规模海水淡化工程、沿海高耗水企业海水直接利用示范工程、大生活用海水住宅小区示范工程、海水利用示范城市创建工程。

多项政策促用海水

今后,我省将严格限制沿海各市新建以淡水为水源的高用水项目,鼓励电力、石化、化工、钢铁等高用水行业利用海水替代淡水发展生产。年用淡水量超过200万立方米的工业项目,必须配套建设海水淡化工程。同时,既有用水设施凡具备利用海水替代淡水条件的,都要进行技术改造,限期改用海水作为主要水源,逾期不改造的,将限制供水。

我省将多渠道筹措海水利用资金,将国家重点支持的海水利用项目和我省海水利用示范项目列入省节能节水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范围。同时,实行鼓励海水淡化的价格政策,适当提高钢铁、电力等高耗水行业的淡水价格,对进入城市供水管网的淡化水,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此外,我省还将对海水利用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优惠。(记者 李鹏飞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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