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防止和控制海水水质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保护海洋生物资源,保持生态平衡,保证海洋的合理开发利用而制订。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海域的海水不质管理。
1 海水水质的分类与标准
1.1 按照海水的用途,每水水质要求分为三类:
a. 第一类适用于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人类的安全利用(包括盐场、食品加工、海水淡化、渔业和海水养殖等用水),以及海上自然保护区。
b. 第二类适用于海水浴场及风景游览区。
c. 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港口水域和海洋开发作业区等。
1.2 各类海水水质标准列于表1和表2。
表1 海水水质要求
200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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