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将检查沿海海域使用和海洋环保工作情况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23:45:47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日前,国家海洋局向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局属各单位下达了《关于开展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有关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次检查的内容包含两方面,即海域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检查和海洋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行为的检查。

《通知》规定,对海域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检查内容包括:一、各责任机构及其责任人员贯彻落实《处分规定》的情况、有无违法违纪事件等。二、对行政机关公务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海域使用权审批、招标拍卖,违反法定权限或法定程序审核报批用海项目等行为。三、对海洋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违反有关案件管辖规定、超越职权范围实施海洋行政处罚等行为。四、对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越级或超越规定范围承担论证项目,编写虚假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等行为。

《通知》规定,对海洋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行的检查内容包括:一、执行国家有关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和清洁生产等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情况。二、是否按照法律规定核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三、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签发海洋倾废许可证。四、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检查和竣工验收。五、是否为海洋工程建设单位私下推荐或者变相指定评价单位。六、是否按照规定征收和使用海洋工程排污费和倾倒费。七、是否存在擅自调整和改变海洋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位置、面积以及违法批准在保护区内进行开发活动。八、是否有其他违反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许可或者审批行为。

据了解,此次监督检查是为落实2010年全国海洋厅局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推进海洋行政执法,规范行政行为而进行的。检查组将由国家海洋局领导带队,分两个检查组,以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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