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商局重拳整治旅游市场欺客宰客行为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23:49:24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海南省工商局近日出台了《整治旅游市场欺客宰客行为暂行办法》,重拳整治“一排两点”———海鲜排档和旅游景点、旅游购物点的欺客宰客行为。

监管人驻店监管

《办法》规定,对“一排两点”实行“一人一店,两人一组”的监管模式,各市县、洋浦工商局均要明确指定专人直接监管,并作为直接监管人的监管联系点。直接监管人承担监管联系点的直接监管责任。在重大节假日和省内重大公共活动期间,由直接监管人对监管联系点驻场(驻店)监管。各市县、洋浦工商局局长及各区分局局长对“一排两点”的监管负领导责任,辖区工商所所长负主要责任,直接监管人负直接责任。

同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24小时全天候值班作用,接到欺客宰客投诉,保证在城区30分钟内、乡镇60分钟内到达投诉现场处理,确保件件投诉有着落,事事处理有回音。

宰客一律按最高额度罚

《办法》要求,各市县、洋浦工商局要对“一排两点”监管情况进行实时跟踪,不定时抽查。“一排两点” 凡发生欺客宰客投诉并查证属实的,一律按法定最高额度处罚,责令停业整顿30天以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办法》指出,实现辖区“一排两点” 欺客宰客零投诉,或欺客宰客投诉得到有效处理,并得到当地党委或政府领导肯定,或媒体公开报道宣传的,对市县(区)工商局主要领导予以嘉奖,对工商所长、直接监管人进行表彰。

凡工商所辖区内“一排两点”发生欺客宰客投诉未有效处理的,对直接监管人、工商所长进行通报批评;分局辖区内“一排两点” 发生欺客宰客投诉未有效处理达2次以上的,对分局局长进行通报批评;市县(洋浦)工商局辖区内“一排两点” 发生欺客宰客投诉未有效处理达3次以上的,对工商局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出现欺客宰客造成重大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相关链接:欺客宰客行为有七种

《办法》中对欺客宰客行为的认定包括七类:(一)短斤缺两;(二)低报价高结算;(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四)强买强卖,强制消费;(五)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六)拉客消费给回扣;(七)其他欺客宰客行为。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