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庆石报道 日前,辽宁省召开海域管理专门工作会议,对4月1日正式实施的《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进行了研究部署,下发了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该办法的通知。
通知要求辽宁沿海各市、县要增强公众海洋国土意识,树立依法管海观念,提高广大用海者依法用海的自觉性。要求严格按照该办法,进一步加强海域管理,确保项目用海全部纳入管理,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对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解决,特别是对日趋频繁的各类填海活动要严格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要立案查处。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和海域使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要深入调查研究,尽快从制度和机制上提出改进措施。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李洪彦强调,海洋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针对当前海洋开发活动密度和强度不断上升的情况,辽宁省先后召开了全省海域管理会议,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与渔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颁布了《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这“一会”“一文”“一法”,体现了辽宁省委、省政府对海洋工作的高度重视。作为海洋工作者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要认真学习领会,加紧工作,不辱使命,使辽宁省的海洋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参与起草《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的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域处处长李长义还向参加会议的沿海市、县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同志介绍了该办法出台的过程,并就辽宁省、市、县海洋功能区划、“908专项”调查、12个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县的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