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被评为200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来源: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05-21 00:04:26 

日前,集团公司通过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复查,被评为200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2008年集团公司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港口经济发展,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创新工作形式和内容,努力营造发展氛围,为港口发展和建设提供了较为良好的思想保证。先后获得2008年度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2008年度中国优秀诚信企业等荣誉称号,联合公司“精装化肥”服务品牌,继客运总公司的“烟台港客运”、龙口港公司的“大包水泥效率”、外理公司的“情满车船”之后获省服务名牌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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