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秋天的景致在我的记忆里简直美得要死,窗外的天空蔚蓝蔚蓝的,一缕缕云彩像一艘艘白色小艇在天际缓缓驶过,铁轨两边满处都是黄灿灿的麦田。我快乐极了,一点没有那种旅途中的疲惫感。真的,当时我就这么想的:总该在旅途中发生些什么特别的事情,才算对得起这样快乐的心境吧。
她是从杭州站上来的。短短的头发,小巧匀称的身材,手里还举着个冰淇淋蛋筒边走边吃,我立马就联想到了《罗马假日》里奥黛琳.赫本在广场石凳上嚼雪糕的惊世可爱。是的,当我第一眼看到她时,便觉得她身上有种让我为之心动的气质,特别舒服,而这样的女孩子,是很容易让我爱上的。
车厢里还有几个空位,我一直暗暗祷告,祈求上帝能引领着她走到我边上坐下。结果证明,上帝他老人家是个好同志。
火车继续前行。她的视线越过我,看着窗外的风景,而她则是我眼里的风景。我的大脑主机开始排列组合各种开场白,却无一能令我满意,不免懊恼。后来,她从包里掏出一封信看了起来,表情迅即变得落寞凝重起来。凭着以往在学校考试时练就的本领,在轻风扬起的信纸角落,我隐约窥到了几句话,知道她叫蓝,还大致猜测出她的落寞源于一场爱恋的终结。
火车开到嘉兴站的时候,蓝已经靠在椅背上睡着了,微皱着眉头,蛮累又蛮伤感的样子。她睡得很死,仿佛要把疲劳和悲伤从每一个细胞中一滴一滴地挤出来。火车重新启动时,一下一下的震动,让她的头一点一点地往下歪,最后竟靠在了我肩膀上,而她竟然没醒,鼻冀贴着我的脖颈,一动不动。那呼出的暖暖鼻息,让我内心如同水草般纷乱不安。
我知道那一刻她所需要的并非我的肩膀,而只是需要一个肩膀,碰巧旁边正好是我罢了。
就这样,我保持着雕塑一般的凝固状,除了眨眼没有动作,几乎连呼吸的起伏都没有,一直把她扛到了上海。别人都拿行礼下了车,我又等了足足有一分钟,她却仍然没有醒。那一分钟就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其实我特愿意让她这么靠着,一年两年都成,可关键是列车员肯定不答应,所以我想我必须得把她叫醒了。
我轻轻地点了点她的胳膊,她像是受了惊吓,突然“腾”地一下站起。从恍惚中回过神来后,她尴尬而又羞涩,笑着说“不好意思哦”。我笑笑,装着若无其事地伸手去够行礼,才发觉自己成了独臂老人,左胳膊已麻得毫无知觉。
从车上往下走的那一刻,彼此的嘴都像是被蜡封缄,再想开口说一句话竟是如此的难。最后出了站台,即将汇入人海车流时,她突然回过头来,冲我调皮地说:谢谢你的肩膀哦。
我们两个相视一笑的时候,我心里“嗖”地窜上来一股小幸福。
后来看电影《甜蜜蜜》里,看到黎小军和李翘也是这样,在火车上相遇,倚身而靠,那一靠的背后,却隐藏着一段聚散无常的情感岁月。所以偶尔我也会想,假设我有勇气,我们没准会成为好朋友,也没准她会成为我的女朋友,当然这一切都只是假设,真实的情形,只是我们那样擦身而过。
2
生活,就像24小时便利店,你需要的偶遇与邂逅,里面应有尽有,只是你永远也想不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比如,我曾以为这已然是我们这辈子相遇的所有情节,却没想到这故事还未完待续。
三年后,我和一帮朋友去上海玩,那几天我们又是血拼又是疯玩,最后的半天时光,我才忙里偷闲地坐车去一个学校见网友。
坐了近一个小时的公交,可找到了那学校后,才突然想起一件特别要命的事情:我只知道她网名,却叫不出她真实姓名,手机里也没存她的号码。瞅见不远处有教师亮相栏,我心想谢天谢地,幸好我们还视频过几次,便跑过去看照片。
扫视了一遍,竟然没有,如此庄严肃穆的半身照,就是有,也肯定认不出来了。等第二遍扫到最右边的那张照片时,看看照片下面写着“许晓蓝”,我的眼珠子差点飞出去!怎么会在这里遇见她?!这不,这不就是火车上的那个女孩吗!
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范围,十三亿的茫茫人海,我竟然能在这儿误打误撞地找到她。我相信这无疑是用尽了我一生所有的神奇才聚成的偶遇,所以如今我坚持认定自己的生活变得平淡庸碌,与此不无关系。
就让我的网友见鬼去吧!
我惊喜而不安地朝许晓蓝的办公室走去,那一霎我觉得电影里汤姆.克鲁斯去中央情报局偷盗机密档案时的紧张也莫过于此。远远地,我一眼就看见蓝正坐在门口那张办公桌前低着头看书。就在我边走边绞尽脑汁地构想着开场白时,她像是有感应似的一下抬起了头,与我目次相撞的那一秒钟,就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然后她像是受了惊吓,突然“腾”地一下站起----她认出我了!
我向她描述了我的神奇经历,并要她一定相信,我只是来上海旅游的,而我又是动漫《乱马1/2》里向良牙那样的路盲,所以再次邂逅,纯属巧合,没有预谋。她被我逗乐了,笑着说我相信你说的,我相信。不由地庆幸自己的灵牙利齿,有时候这真的会省去许多费力还表达不清的解释。她说这次一定要请我吃饭,为了感谢我当年借给她靠的肩膀。
菲茨杰拉德说“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化学的发疯形式”。是的,我觉得爱情更应该是这样一种瞬间的化学发疯形式。我相信缘分,常常会被这种生命中的邂逅而左右我的幻想,所以当我和蓝一起吃饭时,一起喝咖啡时,我能从她眼里搜索一种小幸福小浪漫还有小慌张,而我内心真实盈上的情感,我认为那就是一种爱。
凌晨的时候,我送她回家。而后一切的情节就像电影里常演的那样,在家口门她坦然邀请我上去坐坐,我则欣然同意。那是一个有阳台的旧式小房间,已经是十月,梧桐树叶还未凋零,很难想象繁华的淮海路后会有这样老旧的房子,但我很喜欢,在繁华的背后,总有人们难以忘却的过往与怀念。
我们喝着花茶,开枝散叶地聊着,我说很奇怪你这么喜欢吃肉,身材却这么好。蓝说她就是个肉食动物,从小就喜欢吃肉。我说那好呀,等那天我们老了,就一起住一个敬老院好了,你还是吃肉,如果我牙还行的话,我还是喜欢啃骨头。她哈哈大笑,你真逗,蛮可爱的一个人,要是那年就能认识你多好。
一句话,说得我心隐隐一触,我特煽情地笑着说,我也这么想,不过已经蛮幸运不虚此行了,有些事情只要有开始,就永远不会太迟的。
从来不曾有过那么快乐忘情的飘飞状态,可以忘却时光与现实,等朋友打电话催促我要上路时,才惊觉天已经蒙蒙亮了。起身告别的一瞬间,蓦地觉得一切动作都变得像电影里的慢镜头,时光在那一刻也仿佛突然停滞了,可是彼此只有满眼的留恋,嘴却又像是被蜡封缄。
沉默了好一会儿,蓝突然踮起脚,在我的脸颊上飞快地吻了一下,然后闭上眼睛说,你是不是也该吻我一下?我心里有些惊诧,迟疑未动。蓝说,你不肯?我回过神来说怎么会呢,我正考虑吻哪儿更合适一些。就在她张嘴欲笑的时候,我一下抱住她,用力地吻她的唇。她也很紧地抱着我……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幸福兜头网住,我在那一刻突然听到了一种划破时光的声音。
3
许多人都会这样,爱上一个人,然后爱上一座城市。
上海,这座城市我是熟悉的,熟悉的路名,熟悉的方言,熟悉的风情。但我只是来去匆匆的过客,至多只有偶尔的悸动,如萍水相逢的蓝。她是这座城市的美丽风景,我是看风景的人,别过,便只能接受岁月的消磨,然后留待下一次的相逢,如此而已。
就像《角斗士》里的那句对白:我们会相见的,只不过,不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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