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局党员缴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
按照中央组织部和上级党委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
此次缴纳“特殊党费”活动得到了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热烈响应。局领导成员带头、党员(含预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许多入党积极分子也参与其中,再一次以实际行动表达了对灾区兄弟姐妹的关爱和支持,体现出了我局共产党员在工作实践、重大事件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党组织坚强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上次已募集到职工群众捐款壹拾贰万叁仟肆佰贰拾肆元零伍角(小写:123424.5元)的基础上,截止发稿,局机关、各基层单位、一线工程船舶、项目管理现场的党员(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共缴纳“特殊党费”贰拾肆万柒仟柒佰伍拾壹元(小写:247751.00元)。
按照中组部和上级党委有关规定,“特殊党费”个人缴纳超过1000元的,由局党委代收汇总后,直接上交中共中央组织部代转;个人缴纳在1000元以下的由局党委代收汇总后,上交江苏省委组织部统一转交灾区党组织。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和职工群众在本次缴纳“特殊党费”活动中的爱心捐款由党办代收汇总后,上报长江航道局转交灾区,用于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 南京工程局党委办公室 二00八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