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良格改装完毕奔向大海:歼10B锁定"舰载机"?

来源:青岛传媒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0:39:41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一直以来,航空母舰始终是海洋大国和强大海军的象征。是否拥有航母以及起所拥有的航母的性能和作战能力,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海军实力和国家海洋战略政策甚至是国际地位的重要标志。现代化海战,是海——空——天立体化海战。其中,能否夺取并掌握制空权,成为海战尤其是远洋海战最核心、最重要同时也是最基本的的条件。

而解决远洋海军制空能力最有效的手段无疑就是航母。航母是现代化远洋海军必须拥有的战略性力量,是一个国家的海军能否跨入远洋化的标志。作为世界主要海洋大国,中国海军的发展始终受到广泛关注。随着近年来中国海军不断向现代化、大型化、远洋化迈进,对未来中国远洋海军最重要的标志性核心力量——中国航母的发展,始终是国内广大军事爱好者关注的焦点。

近来,停泊于大连的中国“瓦良格”号航母的再次引起世人关注。目前,“瓦良格”号航母已经进入最后的舾装,其改造工程即将结束,将于近年服役。随着“瓦良格”号航母的逐步完工,跟航母有关的配套工程也逐渐引起网友的关注。这其中,尤其以舰载机最引人注目。

关于老瓦该选用何种舰载机,广大网友军迷有很多争论。那么,“瓦良格”号完工后,究竟该选用何种战机呢?战机又该何种配制呢?在此,笔者欲以自己所知和网友们进行一下探讨。因为笔者能力有限,所写的肯定有不足之处。还请网友们多多指教。

自从老瓦动工改装开始,关于这艘航母服役后应该选用哪种舰载机的争论就已经出现了。这其中的论调可以说五花八门。但主流基本可以概括为两种,笔者称之为“苏-33派”和“歼-10”派。那么,老瓦该以哪种为主呢?

笔者认为,发展哪种的航母舰载机,直接取决于航母本身。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航母,就有什么样的舰载机。目前,中国海军唯一接近实用化的航母就是“瓦良格”号。因此,现阶段中国舰载机的选择,必须以符合“瓦良格”号的使用性能为前提。那“瓦良格”号又是怎样一艘航母呢?

“瓦良格”号是前苏联建造的第二艘真正意义上的的航母,是“库兹涅佐夫”级的二号舰,于1985年开始建造。舰长302米,舰宽70.5米,吃水10.5米,满载排水量67000吨,是现今世界上仅次于美制“尼米兹”级的大型航母。动力系统为4台蒸汽轮机,航速31节,续航力7000海里,最多可载50架各类飞机。“瓦良格”号虽然属于大型航母,但却是典型的“另类”。首先是作为大型航母,却采用了舰艏滑越式起飞方式。这是由于前苏联在蒸汽弹射器制造技术上无法满足需要,而采取的一种折中方式。滑越起飞虽然满足了重型舰载机的起降要求,却也导致战机不能全挂满油起飞。此外,“库兹涅佐夫”级还在舰岛上安装有“天空哨兵”重型四面阵相控阵雷达,这也是西方航母中非常罕见的。

“库兹涅佐夫”级与西方航母最大的区别在于,作为一种标准的大型航空母舰。在携带一定数量的重型舰载机的同时, “库兹涅佐夫”级还装备了大量强大的重型舰载武器。包括12单元SS-N-19“花岗岩”/“海难”重型超远程超音速反舰导弹垂直发射装置(笔者注:实际上是发射架以45度倾角埋设于主甲板之下)4座六联SA-N-9近程舰空导弹垂直发射装置。在以舰载机为主要作战武器的航母上装设如此众多的重型反舰导弹,严重影响了航母作战效能的充分发挥。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随着苏联的解体,已完工68%的“瓦良格”号航母部停工,成为新独立的乌克兰的财产。在与俄国数次谈判均告失败后,“瓦良格”号最终被以以2000万美元的价格出售给中国。“瓦良格”号于200234日到达中国大连港,开始了至今长达八年之久的维修和续建工作。

目前,随着“瓦良格”号维修工程即将完工,舰载机的选择成为首要问题。由于“瓦良格”号滑越起飞的限制,导致舰载机必须具备有益的短距离起降能力。可能的候选方案中,包括直接引进俄制苏-33重型舰载机,以及自行研制歼-11和歼-10的舰载改进型。那么,究竟哪种最合适未来的中国海军呢?

首先是俄制苏-33重型舰载机。凭心而论,苏-33无疑是最合适的候选机型。苏-33是著名的苏-27的舰载改进型,本身就是为满足“库兹涅佐夫”级要求而量身定造的。因此,直接引进苏-33是最合适的,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迅速装备部队并形成战斗力。而中国确实有引进苏-33的打算,而且确实努力过。但是,根据目前能得到的相对权威的公开资料,中国引进苏-33的进程并不顺利,其主要障碍来自俄国。

根据能够得到的公开资料,俄国在对华出售苏-33重型舰载机的问题上态度极为复杂。一方面,俄国唯一的一艘航母“库兹涅佐夫”号上的舰载机已经达到饱和状态。而且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俄国不会有新的航母服役。苏-33目前已经停产,因此苏-33在俄国国内基本可以确定不会再有市场。而国外又罕有可以使用苏-33的用户,所以如果苏-33能够出口到中国,无疑将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中国由于国内从来没有接触过舰载机技术,而“瓦良格”号的改装又即将完工,对舰载机的需求十分迫切。因此两者一个想卖,另一个急需,按说成交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但现实却是,直到现在,苏-33引进项目依然毫无进展。究其原因,在于俄国对中国的态度。很多网友认为,是俄国提出的出售数量与中国的购买数量差距较大,俄国人认为不划算。但笔者认为,俄国的想法绝非如此简单的经济问题。

众所周知,“瓦良格”号只是中国航母计划的开始,中国海军未来不可能只有这一艘航母。航母建造是一项极为复杂庞大的工程,技术要求极高。航母可分为以俄国为代表的东方流派和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流派。中国此前从来没有接触过航母技术,如果要发展航母,借鉴国外成功技术无疑是一种有效方法。而由于西方对华强大的技术封锁,中国得到西方航母技术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所以,只能求助于俄国。而现实也确实如此,到目前为止,中国接触最多,最翔实的就是俄系航母尤其是“库兹涅佐夫”级的技术。这将极大的直接影响到中国未来航母的发展方向。未来的中国国产航母身上,极有可能有浓厚的俄系色彩。因此,中国必然在舰载机的选择上更倾向于俄系。

目前,中国在舰载机技术上还有相当欠缺。而限于航母数量限制,舰载机不同于空军或海军陆基战机,装备规模和数量是有限的。所以,俄国必然希望通过只出售实机,不提供或只提供少量技术等手段,垄断未来的中国舰载机市场。这包括了整机采购,以及随后的维护保养等。而以中国一贯作风,不可能只买实机而不引进技术。而且以中国一贯强大的仿制能力,俄国必然会对提供技术后中国可能的“山寨”颇具戒心。必然会尽最大能力,尽可能的对中国进行技术封锁以图尽可能长时间的控制中国舰载机市场。最重要的,是在国产航母服役前,“瓦良格”号很可能会单独服役相当一段时间。而“瓦良格”号的载机,尤其是固定翼战机数量是有限的。

因此如果俄国能迫使中国按他希望的,购买50架苏-33,那就相当于俄国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装备和技术上完全掌控了中国海军唯一的航母和仅有的舰载航空兵。这对于一个大国海军来说,是极其危险的,更是中国绝对不可能接受的。即便不考虑这些,中国之所以考虑引进苏-33,最重要的就是为了引进相关技术。如果俄国只卖实机,或只提供少量皮毛级的技术,中国是绝不会同意的。笔者认为,这正是双方如此长的时间里,始终不能成交最重要的原因。

自从交付完俄国海军后,苏-33生产线已经关闭多年,想要重新恢复需要一定时间。更重要的,是目前俄国版本的苏-3320年前的技术。无论是机载电子设备还是其他性能都已经落后。中国海军是不会接受的。所以如果要出口到中国,那这个中国版苏-33必然是经过技术升级的。现代化军用飞机的改进是相当烦琐的。这个升级版决不是可以在短期内就可以迅速交付服役的,印度版的米格-29K就是最好的例子。而且改进完成后,生产到交付还要相当一段时间。也就是说,即便双方近期能够达成协议,中国订购的苏-33交付也需要相当一段时间。

但问题在于,目前“瓦良格”号已经进入最后的电子等设备的舾装阶段,在今、明两年就可以进行海试,2012年前后就可以作为战斗航母装备海军。也就是说,“瓦良格”号工程的进度已经进入尾声。如此速度下,双方还没有就苏-33的引进达成协议,这表明苏-33即便日后能够引进,也赶不上“瓦良格”号的进度。如果中国海军真的要死等苏-33,那将会出现这样一种窘相——航母虽然下水服役了,却将在相当一段时间里面临有船无机的尴尬局面。而这也是俄国如此有信心,表现出吃定中国态度的一个重要原因。

“瓦良格”号工程已经接近尾声,但苏-33项目上俄国的长期作梗,已经直接导致其无法赶上中国航母进度。因此笔者认为,尽管双方直到现在依然在不断讨价还价,但苏-33能够成交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也就是说,中国的“瓦良格”号服役后,携带的将不可能是俄国的苏-33。那么,未来的“瓦良格”号上携带的只能是国产舰载机。那将是哪种舰载机呢?又将如何布置呢?

舰载机的选择,首先应当以国产为主。因为只有立足国产,才能保证作为海军重要武器系统的舰载机在关键时刻不受制于人。中国海军和空军目前普遍装备的先进机种包括国产歼-10轻型多用途战斗机、歼-11系列重型多用途战斗机和FBC-1A“飞豹”重型战斗轰炸机。作为一种典型的陆基重型战斗轰炸机,“飞豹”的体积和重量过于庞大,而且其机体结构如起落架的设计以及发动机性能也无法满足作为舰载机的特殊需要,因此首先被排除。那就只剩下歼-10和歼-11两种。

-10是我国自行研制、生产的一种先进的轻型多用途战斗机。使用了翼身融合布局、三轴四余度数字化电传操作系统、以JL-10脉冲多普勒雷达和数字中央计算机为主的新型一体化航电火控系统和大量先进复合材料等国内高新技术。机长14.57米,机高5.3米。动力装置为一台俄制AL-31FN大推力涡扇发动机,最大推力12700公斤。不带副油箱,作战半径为1100公里,载弹量为约5.5吨。可以加装分体式空中受油杆。歼-10目前已经开始批量生产,并大量装备中国空军和海军航空兵服役。

此外,根据目前已知的公开资料,歼-10已经开始形成系列化。除目前已经开始服役的A型外,歼-10最新改进型歼-10B已经进入试飞阶段。与先前型号相比,歼-10B有巨大改进。首先是外形上就有很大不同,用新型无附面层隔道超音速进气道取代了早期的矩形进气道。这样可以简化了设计和进气道的结构,在减轻了飞机重量的同时,还可以有效降低了飞机的雷达反射截面。此外,歼-10B座舱的右前侧安装了一部国产新型红外-光电搜索跟踪系统,可在无须雷达开机的情况下被动探测敌方目标。机头雷达整流罩改成向下略微倾斜的椭圆形,而且两侧有明显的冷却进气口,以加强机载雷达的冷却能力。这都是安装数字式有源相控阵雷达的典型特征。同时在坐舱的两侧、发动机尾喷口的两侧以及垂尾的顶端的加装了新型电子对抗系统,主要用来进行电子对抗自卫。与现役型号的可拆卸受油杆不同,歼-10B在飞机机头左侧安装了符合国际标准的可伸缩加油探头。与现役型号相比,歼-10B最大的进步,在于发动机更换为国产WS-10A“太行”大推力涡扇发动机。“太行”在整体重量上与俄制AL-31FN大体相当,但推力更大而油耗更小。发动机的换装是歼-10系列终于摆脱了对俄国的依赖。歼-10B完成试飞后将取代现役的歼-10A,成为中国空军的标准配备并进入国际市场。

笔者认为,除了单发不如双发安全性高这一缺陷外,歼-10B的总体性能已经达到或超过俄制米格-29K舰载机,完全可以满足改装为舰载机的需要。根据目前的发展趋势,笔者判断,歼-10B将成为国产轻型舰载机的原型。在此基础上的改进型将最终作为轻型舰载机出现在“瓦良格”号上。但是,正是由于是轻型战斗机。单发的歼-10在最重要的航程/作战半径和载弹量等方面都逊色于重型战斗机。这样,就需要歼-11系列重型多用途战斗机。

-11系列重型多用途战斗机,是中国在引进的俄制苏-27重型战斗机基础上研制成功的。该系列包括早期引进俄国散件在国内组装的歼-11基本型、中期大部分国产化的歼-11A型和现在最新的歼-11B型。其中的歼-11B使用了大量国内目前最先进的技术,实现了“从铆钉到发动机”的全面国产化。整体性能远强于俄制苏-27SMK。部分性能接近或达到俄制最新型苏-35重型战斗机的水平。已经开始批量装备部队,是目前国产最先进的重型多用途战斗机。

-11B使用了目前中国科研机构所能提供的最先进的综合化航电火控系统。其核心是中国国产新型数字化1471多功能大型机载火控雷达系统。该雷达系统是目前已知的中国空军最先进的战斗机用大型机载脉冲多普勒火控雷达。对空目标最大探测距离达到350公里,可以同时跟踪20个目标并同时引导主动雷达制导超视距空空导弹攻击其中威胁最大的6个目标,可以有效滤除杂波干扰探测低空-超低空飞行的小型目标,对5平方米的空中目标的迎头搜索距离为150千米,而且具备强大的抗干扰能力。

同时,1471雷达融合了合成孔径功能,具备良好的对地()面探测能力,和对地面地形的多普勒波束锐化扫描/高精度地图适时测绘功能以及增搜索跟踪移动目标和海面目标的功能。对地()面探测距离达120公里。歼-11B的机载雷达是目前中国国内最先进的战斗机机载雷达系统,雷达寿命和可靠性、可维护性是国内机载雷达中最好的。已经达到国际机载多谱勒机械扫描雷达的最高水平。而且该雷达采用了模块化设计,具备今后在已有雷达基础上直接升级为数字式电扫描有源相控阵雷达的条件。

此外,歼-11B还装备了目前中国国产最新型量子阱红外光电前视探测装置,其技术已经达到了目前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该系统综合了国产最新型红外/热成像探测仪和激光测距器,可根据目标的红外辐射源搜索、探测和跟踪空中目标,当飞行员目视观测可见目标时,用于确定可见目标坐标、测量距离,并完成瞄准空中和地面目标的任务,对空中中型目标的探测距离达92.6公里。当该系统探测受到气象条件如云雾影响时,战机的机载火控雷达将自动接手进行探测。

-11B使用了中国目前最先进的国产全权限数字式三轴四余度电传飞控系统,性能比原型苏-27使用的俄制模拟式电传飞控系统在技术上领先一代,同样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极大的提高了歼-11B的操作灵活性和机动性。机舱内装备了目前中国国产最先进的座舱综合环境控制系统用来保证舱内环境的舒适性以减少飞行员的疲劳度。座舱火控系统实现了全数字化。包括一具国产新型衍射平显、两块国产大型多功能彩色液晶显示矩阵和三块小型多功能彩色液晶显示矩阵。

这就构成一个非常独特的“一平五下”系统,整个座舱内只有极少数作为备份用的仪表。同时还装备有国产新型综合导航系统和国产最新型头盔瞄准显示系统。歼-11B的新型头盔瞄准显示系统不但具备以往头盔瞄准具的搜索—瞄准功能,还可以将战机探测系统如机载雷达和红外光电前视探测等形成的图像直接显示在头盔显示器上。这比以往单纯的头盔瞄准具要先进得多,可以大幅减轻飞行员的操作负担。加上国产综合开放式航电网络系统以及新型大容量高速智能化中央计算机,歼-11B已经具备世界先进水平的玻璃化座舱。歼-11B的所有火控探测系统、航电系统和机载自卫/电子战系统都通过国产新型1553B数据总线,与新型大容量高速智能化中央计算机交联,构成整体开放式航电网络系统。

同时,歼-11B的机体结构也比原型苏-27SK有很大改善。由于大量使用国产最新型环氧树脂基复合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和钛合金,机体寿命达到一万小时,远强与原型苏-27SK。加之优化了机体结构,歼11B重量大幅减少七百多公斤。这样一方面可以增加载油量提高航程和作战半径,另一方面为将来作为海军航母为舰载型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歼-11B的机体由于大量使用国产最新型复合材料并喷涂了国产雷达吸波涂料,而且对一些反射雷达波反射面积较大的地方进行了技术处理如对机腹进气道唇口加装了屛蔽罩,在进气道内亦有雷达吸波涂料,因此其隐身性比原形苏-27有很大提高。但笔者认为,受机体原始气动布局设计的限制,歼-11B的隐身性不可能像西方媒体认为的由苏-2715平方米大幅下降3倍至5平方米,这是不现实的。

与这些方面相比,歼-11B最大的飞跃是动力系统由俄制AL-31换装为两台国产WS-10A“太行”大推力涡轮风扇发动机。“太行”于2006年设计定型,2008年在珠海航展首次公开亮相。“太行”最大加力推力13200公斤公斤,推重比为7.5,涵道比为0.8,因此在耗油率上比AL-31F低。这种设计方式,使歼11系列和未来的歼-10系列,在动力系统上实现了通用化,这样非常有利于后勤保障维护。歼-11B使用机内燃油的最大航程约4000公里;最大平飞速度M2.35马赫;升限18000米;最大载弹量7吨。歼-11B是今后相当长时间内中国军队的主力重型战斗机。此外,歼-11B目前已经衍生出歼-11BS双座多用途重型战斗轰炸机,该机未来将取代引进的俄制苏-30系列。

鉴于歼-11B优良的新能,笔者认为该机将发展出类似俄制苏-33舰载机的国产重型舰载战斗机。而实际上,目前已经有众多报道证实,沈飞正在歼-11B的基础上,发展舰载版歼-11。中国已经从乌克兰购买了苏-33的原形机T-10-3。尽管该机已经不具备飞行能力,但通过对其详尽的研究和逆向仿制,目前中国舰载型歼-11的研制计划进展相当快。

笔者预计,中国舰载型歼-11极有可能会在今年年底亮相。而在之前,同样有消息称,歼-10的舰载版也正在紧锣密鼓的研制中,而且也已经接近完成。这就表明,中国国产舰载机的研制进度已经赶上航母的改装进度。因此,中国“瓦良格”号已经可以排除服役后却有船无机的窘境。与此同时,中国海军还将有轻、重两种战机可同时提供选择。那么,在轻型的歼-10和重型的歼-11中,该如何选择呢?

笔者认为,舰载机的选择,与航母本身密切相关。尤其是与航母采用何种起降方式直接相关。由于没有弹射器,“瓦良格”号只能采用滑越起飞方式。滑越起飞的一大好处,是舰载机由于不必承受蒸汽弹射器的巨大推力。所以,相比美国航母舰载机来说,滑越起飞的舰载机,机体结构的强度和重量要低得多。这就可以有效减轻机体结构重量,降低研制难度。但是,也正是由于没有弹射器强大推力的帮助,滑越起飞的舰载机无法满油-全挂载起飞。这直接导致战机的航程、作战半径和载弹量等关键指标大幅下降,从而难以将战机的潜力最大程度的发挥出来。而这就引出歼-10和歼-11相比最大的差距。

舰载机由于特殊的起降条件,导致战机的结构强度和重量要远超过陆基战斗机。因此,同一种战机,舰载型和陆基型在性能如航程、作战半径、载弹量和机动性—敏捷性相比都有相当差距。因此,舰载型的歼-10在敏捷性等方面很可能弱于陆基型号。轻型的歼-10在航程、作战半径和载弹量上,本来就不如重型的歼-11。单发轻型的歼-10由于只有一台发动机,推力已经不如双发重型的歼-11。加之机体小,导致载油量和载弹量都不如歼-11。而滑越起飞的舰载机本来又是无法满油-全挂载起飞。因此,歼-10舰载型将不得不近一步减少载油和载弹,降低重量以为了满足起飞条件。如此,势必导致本来已经少的作战半径和载弹量的近一步降低。

而双发重型的歼-11就有很大优势了。虽然歼-11同样也会受起飞条件限制,但毕竟重型机的载油量和载弹量本身就很大。所以即便受到影响,航程和作战半径,以及载弹量还是要超过轻型的歼-10。而且重型的歼-11在航电系统如机载雷达探测距离和精度,以及机动性和敏捷性方面并不弱于轻巧灵活的歼-10。更何况双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都要强于单发。因此歼-11的综合作战能力要强于歼-10。那是不是歼-11就完全没有缺陷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笔者认为,歼-11最大的缺陷,就是作为一种典型的重型战斗机,其体积和重量过于庞大!这导致歼-11在航母的甲板或机库内所占用空间远超过轻型战机。而“瓦良格”号设计初期,舰上计划搭载12单元SS-N-19“花岗岩”/“海难”重型超远程超音速反舰导弹。这导致舰上机库的面积很小。加之苏-33的体积过大,结果造成满载排水量6万多吨的大型航母,载机量还不如4万多吨的法国中型航母!当然,“瓦良格”号在中国改装期间,肯定对这一缺陷作出了大量改装,可以部分增加载机数量。但笔者认为,受船体原始设计限制,这种改进能增加的空间是有限的。因此,载机少这一缺陷很难得到大的改观。尽管歼-11的性能相当先进,但性能并不足以完全弥补数量上的不足。因为维持一定的载机数量不仅对航母,甚至对整个编队的持久作战能力都至关重要。

而轻型的歼-10正好相反。歼-10的体积和重量都比歼-11小得多,加之舰载机的折叠机翼技术,歼-10占用的空间要比歼-11少很多。因此,同样的面积下,如果携带歼-10,“瓦良格”号的固定翼载机数量要超过携带歼-11很多。而歼-10性能虽然比重型的歼-11有差距,但差距并不是特别大。如果使用舰载加油机,就可以有效弥补载重量因滑越起飞而受到的影响,而且数量上的优势也可以部分弥补性能上的不足。而且歼-10优异的短距离起降能力,也非常适合在航母上使用。

但是,轻型机的性能和战斗力与重型机的差距是无法完全避免的。重型的歼-11在航程、作战半径和载弹量以及雷达火控系统性能上比歼-10要强得多,而且突防能力也超过轻型的歼-10。轻型机可以有效增加载机数量,但综合作战性能不如重型机;重型机虽然性能强,但由于体积大,所站空间就大,从而导致航母载机数量少。而维持一定规模的载机数量,对保持航母远洋编队的整体作战能力,以及作战持久性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那么,未来的“瓦良格”号对两者该如何选择和配制呢?

笔者认为,两者一个都不能少,都应加以选择。完全可以通过对两者各自优、缺点的有机优化组合,各取所长,最大限度的发挥各自的长处。从而可以极大的提高航母的作战效能。

单发轻型的歼-10在航程和载弹量上均不如重型的歼-11。但其体积小,占用航母的空间少,可以有效增加航母的载机数量。而且歼-10的作战能力,尤其是多用途性是相当强的。因此,可以将歼-10作为一种低档多用途轻型战机,大量配制在“瓦良格”号。作为一种典型的现代化先进多用途战斗机,歼-10可以依靠携带不同的武器弹药和载荷设备,执行多种不同任务:歼-10本身就是空优战机,如果携带空对空导弹,可以作为一种优秀的轻型制空战斗机,用来执行舰艇编队的近、中程防空任务;如果使用轻型反舰导弹如C-802,或其他精确制导对地/害精确打击武器,则摇身一变,成为一架轻型攻击机,执行编队近、中程对地/海打击任务;如果使用反辐射导弹、轻型携带电子战吊舱或战术侦察吊舱,则可以执行反雷达电磁压制或战术侦察任务。

与之对应,双发重型的歼-11在航程、作战半径和载弹量以及雷达火控系统性能上比歼-10要强得多,而且远程突防能力也强得多。但体积大,占用空间大,因此,可以将歼-11作为一种高端重型远程舰载战斗攻击机,执行航母编队的中、远程作战任务:歼-11的雷达火控性能优秀,而且机动性强,可以携带多种射程的空对空导弹,执行航母编队中、远程防空任务,以及突入敌方大纵深夺取局部制空权;携带重型反舰导弹如C-602或俄制“白蛉”,或其他精确制导对地/害精确打击武器,则可以作为航母上的重型远程打击火力,执行中、远程程对地/海打击任务。或者进入敌方大纵深,执行远距离攻击任务。

同时,由于双发重型的歼-11体积大,而且载重量大,有巨大的改装潜力。而且歼-11具有优异的航母起降能力,这就为中国海军航空兵提供一个潜力巨大的、强大的通用化重型改装平台。中国海军可以用歼-11舰载战斗机为平台,改装出多种不同用途的特种舰载机。包括舰载固定翼反潜机、舰载空中加油机和舰载电子战飞机等(笔者注:关于歼-11改装特种舰载机,详见笔者ら苍月之前的《中国航母上的鹰!:展望中国特种舰载机的发展》)。如此将形成一个多种不同用途的改进型的庞大的系列化歼-11舰载机机族。这样将可以作到舰载机各机种零、部件等系统最大限度的通用化。将极大的减轻舰载航空兵地勤人员和后勤部门的压力,有效节约经费,具有极佳的效费比。

单发轻型的歼-10在航程和载弹量上均不如双发重型的歼-11,但却由于体积小,可以有效提高航母载机数量和规模,从而增强航母的持久作战能力。而双发重型的歼-11体积大虽然占用空间大,但却可以执多种行远程作战任务。两者完全可以通过一定比例的组合,构成典型的高低、轻重搭配。即以大量低端的单发轻型的歼-10,搭配一定数量的高端双发重型歼-11。笔者认为,两者可以按照重型机与轻型机1213的比例进行搭配。即一架重型歼-11,搭配两到三架轻型歼-10。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可以根据所要执行的具体任务进行灵活调整。如此一来,将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各自的长处,同时可以有效弥补对方的不足。这样将极大的提高以“瓦良格”号航母为核心的未来中国海军第一支航母特混舰队的综合作战能力。

笔者认为有必要说一点题外话。就是这种轻、重搭配并不是十全十美的。这是迫于“瓦良格”号很多先天不足而不得不采取的方法。未来的中国国产航母,在设计和建造时肯定会摒弃“瓦良格”号的诸多缺陷。而真正适合未来中国国产航母的即不是重型机,也不是轻型机。而是结合两者长处的,类似法国“阵风”或美国“超级大黄蜂”的中型舰载机。而这应该就是长期以来,一直流传的所谓“歼-10双发改进型”。现在,通过一系列资料,尤其是一些模型照片基本可以证实,歼-10的老家成飞确实有这样一种新型双发、双垂尾中型舰载战斗机处于研制阶段。但笔者认为,它绝不可能是“歼-10双发改进型”。歼-10设计时已经确定了它是单发。一架飞机从单发改双发绝不可能是简单的加一台发动机而已。这涉及到飞机自身的各个系统,根本就是重新研制一种新机型。因此,这种双发中型战斗机应该是专门研制的一种新型战机。从可以得到的资料分析,该机部分参考了歼-10的技术,但从外形上看更象法国的“阵风”。从模型照片的总体气动布局分析,该机应该是一种接近四代机的三代半+战机,极有可能就是专门配合未来中国国产航母而研制的中型多用途舰载机。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轻型歼-10和重型歼-11战机各有所长和不足。2012年,“瓦良格”号航母就将服役了。限于这艘舶来品诸多的先天不足,只有将两者有机组合,充分发挥各自的长处以弥补不足,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瓦良格”号的全部潜力。同时,这也给我们带来一个警示。那就是像航母舰载机这样事关海军未来命运的核心技术,必须依靠中国自己,无论如何都是绝对不能依赖国外的。而国外无论处于何种目的和动机,更是不可能将这种技术转移给中国的,甚至连最起码的整机买卖都不会轻易同意。苏-33交易事件就是最鲜明的例子。我们相信,在中国航空技术人员的努力下,国产战机将成为“瓦良格”号可靠的伙伴,共同捍卫中国的海洋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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