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台市区海域系统保护方案 禁止新建排污口

来源:赵志杰 宋贤成   发布时间:2015-05-21 04:20:38 

记者昨日获悉,市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出台,要求各类海洋功能区五年内水质环境达标率达到100%。这标志着市区海域有了历史上首个系统的保护方案。

七类区域禁止新建排污口。在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滨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和沿海重点的渔业水域的七类区域内,将禁止新建排污口。

敏感海域开展生态评价。目前,海洋渔业部门正对芝罘湾、套子湾、四十里湾等海洋生态敏感海域进行海洋生态调查与评价,以科学安排、合理布局海洋开发活动的区域、规模和数量。今后,所有涉海活动都应到海洋与渔业部门申报登记。

筏式养殖距岸两千米为限。以距岸两千米为限,凡在这个范围以内的筏式养殖架,在今后五年要逐年拆除。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制订功能区划,依法划定养殖生产和作业区、滨海旅游休闲区、游艇停泊和航行区。(记者 赵志杰 通讯员 宋贤成)

200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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