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拍挂出让珠海海岛使用权 部分或面临困境
东澳岛“玲玎海岸”鸟瞰图
珠海被誉为“百岛之市”。如何对珠海的海岛进行有序开发,刚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给出了规范和方向。随之而来的,是《广东省海岛保护规划》也将在今年下半年出台。珠海“百岛”究竟该如何开发利用,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当前我市海岛开发无序、无度、无偿的状况?近日,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开发原则:海岛建设注重生态保护
政策解读:无居民海岛开发需慎重
“海岛保护法”首次对无居民海岛所有权和使用权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按国家所有、有偿使用原则,以经济手段来调节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活动。我市无居民海岛占全部海岛的绝大多数,对此,有人提出珠海应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大力开发。
郭仲秋对此表示,对于条件较差的海岛,目前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其使用权,各方面条件尚未成熟,还需要从长计议。据悉,我市相关部门目前正就无居民海岛的使用权和开发问题,展开调研以期完善相关政策。
部分海岛:使用权转让面临困境
随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的实施,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郑伟仪也在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广东省海岛保护规划》也将在今年下半年出台,广东将选择1-2个岛屿探索海岛使用权转让的市场机制。对此,市海洋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探索海岛开发试点,该局一直希望能够落户珠海,“不能让这么多海岛资源浪费”。不过,该负责人也同时表示,由于珠海临近港澳,海岛管辖权方面亦存在一些障碍,所以海岛使用权转让也面临一些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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